景宁县2014年深化林改 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20.01.2015  18:29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景宁县早谋划、优方法、抓落实,积极适应林改新形势,科学部署,合理引导,全力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深化农村林改机制创新。根据景宁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部署要求,在景宁县金坵村和马坑村开展深化农村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在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后,县政府先后出台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围绕深化林改进一步理顺职能,加强部门沟通,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完善农村林权制度改革体制机制。

  二是林地经营权流转提质增效。2014年景宁县新增林地流转面积10592亩,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26本,发证面积3384亩,在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过程中,坚持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规范化、集约化流转。同时立足景宁县区域特色,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9家,一批林业优质产品在义乌森博会上获得金质奖和优秀产品奖,林业生态优势充分显现。

  三是林权抵押贷款扩面增量。落实工作责任,夯实金融基础,鼓励商业银行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全年实现林权抵押贷款余额3.7659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小额循环贷款余额3.6198亿元,同比增长57%;惠及农户2334户;着力解决农民发展林业过程中贷款难和资金不足问题,促进了农村林业产业发展,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四是完善林权信息登记管理。以景宁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做好服务保障。为方便村民办事,安排工作人员分别到各乡镇组织专项培训,全年共培训人员1200多人次,提高了乡镇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的林改服务水平。2014年共办理林权登记(变更)375户,采集林权信息26284条,为林权信息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推动林权信息化建设。 

  五是强化林木火灾及综合保险。2014年以生态公益林300元/亩、商品林800元/亩的标准进行投保,将全县238.6万亩森林全部进行火灾保险。同时推进政策性林木综合保险,继续为国有林场和合作造林进行林木综合保险,投保面积7.58万亩,同比增长104.9%,进一步增强了森林安全保障能力。

  景宁县通过保护绿水青山,收获金山银山,分享改革红利,系统性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新山区”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景宁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