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坚持“三个并举”着力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5.04.2016  16:43

      近期,宁海县紧盯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在建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三个并举”,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彻底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6月底,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应急救援以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安全履责情况。目前,该县建筑、交通、水利工程等行业主管部门均已成立整治工作小组,部署所辖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抽调业务骨干和专家、技术人员,开展联合检查行动,督促督促工程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坚持市场和现场并举。一方面切实加强对建设程序、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合同备案、施工活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等环节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依法查处假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发包、转包、无资质施工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特别是加大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具有管理职能主体的监管,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施工安全生产。另一方面着力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各在建重点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进行检查,要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坚决制止凭经验施工、按土办法操作。
      二是坚持企业和人员并举。切实加强对企业和 “三类人员”的动态管理。一方面各类监督检查中,注重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要把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高到企业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的高度,对不符合条件、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限期责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查处。另一方面注重对 “三类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落实其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加强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对安装、拆卸的专项方案、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要做到资质证书与实际单位一致、个人证书与本人一致,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准予实施。
      三是坚持管理和行为并举。一方面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施工现场要结合工程特点,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规定配备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做到预防在先、预防为主。另一方面规范各方行为。各在建重点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着力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强化对企业用工情况的检查,坚决遏止项目部、班组私招滥雇,小包头临时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