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

07.09.2017  09:30

  近年来,浙江各地大力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努力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改善城镇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不断提高。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后,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主动作为、自我加压,扎实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但是,各地在改革推进中还存在目标定位不够高、工作进度不够快、项目覆盖不够全等问题,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较大差距。
  为坚决贯彻落实好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意见》要求全省各地政府切实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的主体责任,在《意见》印发之日起,全面落实城镇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任务。
   一、全面公布“最多跑一次”清单。 要求各地认真落实省建设厅前期公布的全省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确定并公开本地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二、全面优化申请环节。 为方便群众申请,要求各地在原有住房保障业务办理中心等受理窗口的基础上,通过在社区、街道受理,实现就近受理。并要求实现申请受理常态化。简化申请材料。明确申报所需材料,取消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申报材料和主管部门可以通过部门协同掌握的资料。有条件的地方要先行探索实行网上受理和“零资料受理”。
   三、全面优化审核全流程。 要求各地在保障资格审核中实行部门“并联”审核。城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完成受理资料初核汇总后,将申请资料同时分发到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同步审核。并合理安排公示和部门审核时间节点,充分优化、有机结合,做到尽量同步,缩短整个审核流程的时间。
   四、全面落实各部门审核职责。 家庭住房情况审核,由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负责房产交易信息审核,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审核。家庭经济状况审核,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负责做好家庭经济状况审核。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需要审核的内容,根据部门职责由各地各相关部门承担审核责任。
   五、全面提升审核效率。 根据各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公租房管理办法,不需要进行经济状况审核的保障类型,从申请受理后到保障资格确认完毕,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需要进行经济状况审核的,原则上不超过40个工作日。
  根据各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公租房管理办法,不需要进行经济状况审核的保障类型,从申请受理后到保障资格确认完毕,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需要进行经济状况审核的,原则上不超过40个工作日。
  同时要求各地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查漏补缺、层层深化,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并抓紧拓展网上申请受理等能有效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新功能;大力提升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服务质量,实现住房保障业务“线上”、“窗口”及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互补、并存,让老百姓有更多的办理渠道,适应不同类型群众需求;加大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住房保障政策信息、申请等办事指南信息、房源分配信息等与保障对象利益密切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多渠道提供全程咨询服务,切实履行告知义务,确保信息公开服务到位。(厅住房保障处  供稿  编辑 林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