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档案局“四举措”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13.01.2016  13:12
由于企业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从立项至竣工验收一般时间跨度较长,为较好地解决相关企业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更替频繁,项目档案资料积累不齐全,企业档案管理不规范等实际困难和问题,海盐县档案部门与发改部门联动,优化服务,着力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一是窗口受理实现“一口清”。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档案验收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县级档案部门新增下放权力事项。按照事项的特点,参照省市档案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档案验收规范文本,海盐县梳理出与该权力事项验收的工作标准,将档案收集范围、档案验收流程、档案整理规范、档案登记备份要求等具体要求纳入“一口清”材料,并由县行政审批中心档案窗口统一受理,使窗口受理与对外业务指导口径一致,有效避免了“因人而异”的理解导致工作标准不一、指导口径差异等系列问题。

二是部门联动实现关口前移。县档案部门主动与县发改局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掌握“十二五”期间全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基本概况,同时将档案部门的“一口清”清单由发改部门事先告知相关企业,提醒企业必须在平时注意归档材料的积累,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规范。

三是业务指导跟进实现无缝对接。通过推荐档案整理中介服务、公布咨询电话、建立档案QQ群等多种途径,加强与企业档案管理人员联系,减轻企业工作负担。同时,鼓励采用“一线”工作法,抽调县档案局业务指导骨干,重点对提出档案验收申请的企业,开展上门跟进服务,手把手的指导企业开展项目档案收集、整理、立卷等工作,充分发挥指导服务职能。

四是严把验收标准促进管理常态化。将项目档案验收作为档案部门推进依法治档进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途径。严把项目验收标准,规范行使行政权力,有效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同时,鼓励民营企业以项目档案验收为契机,建立规范化的综合档案室,除项目档案之外每年将产品类、科研类、职工类等材料进行统一收集、整理和集中归档,提升企业档案管理水平,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海盐县档案局  王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