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探索推广四大合作模式破解林权流转难题

30.09.2015  11:45

  近年来,衢江区积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相继探索推广合作模式、分果模式、领养模式、借巢模式等林权流转模式,引导林农依法、有序、规范地流转林地,吸引更多的社会工商资本投资林业。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流转林地面积26万亩,培育、引进林业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105家,带动3500多户林农在家门口就业,实现既拿租金又领薪金,年人均可增收2-3万元。

  一是统一管护,股份合作。指导湖南镇华家村注册成立林木管护专业合作社,组织林农以承包的山林入股,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护林防火。合作社将入社农户的《林权证》过户后进行抵押贷款,用于发展壮大食用菌、中药材和林下经济产业,入社村民每人每年可获得不低于600元的分红。目前,全村已有109户农户入社,入社率达到86.5%,入社林地面积9500余亩。

  二是联合开发,按股分果。帮助衢州万果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采用“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建设香榧基地,由公司出资金、出苗木、出技术,农民出土地,平时公司返聘农户参与生产管理,支付薪金。待香榧投产后,按公司85%、农户15%的股份比例分配青果。农户可以直接领取青果,也可以按市场价由公司回购。目前,该公司已投资1500余万元,在举村乡洋坑村建立香榧基地700余亩。

  三是众筹融资,认建认养。对浙江万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红豆杉领养模式进行规范完善,在明确领养红豆杉四至范围的基础上,为领养人颁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充分保障领养人的权益。如今,领养人与公司签订领养合同后,只要一次性投资26800元,就可获得一亩70株红豆杉的所有权和30年林地使用权,期间生产管理全部由公司负责。红豆杉领养满10年后,领养人可以自行处置,也可由公司按每年10%收益率回购。目前,首批已有56名市民(企业)领养了150余亩红豆杉。

  四是盘活飞地,借巢孵蛋。针对平时闲置的林地和林下空间资源,组织有关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从农户手中租赁部分使用权,用于发展铁皮石斛、三叶青和水栀子等林下经济项目。农户在额外获得一笔租金后,仍可正常经营管理承包的林地,收获笋竹、板栗等林产品,并且可在合作社、家庭林场提供劳务赚取薪金。目前,康美中药材合作社、怀真水栀子合作社、红日家庭农场等通过借巢模式,先后在湖南、举村、岭洋等乡镇建立林下经济基地2000余亩。(衢江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