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疾控系统没有发现山东非法经营疫苗

19.03.2016  09:28

时报讯 3月18日,有媒体再次报道“山东非法经营人用疫苗事件”,引起了部分儿童家长的关注,纷纷来电咨询涉事疫苗是否流入我省。因事关全省公众健康安全,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度重视,对全省各级疾控中心、基层预防接种单位和相关疫苗经营企业进行排查,未发现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流入浙江省疾控系统和基层预防接种单位。

浙江省疾控系统是按照政府集中采购要求,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采购疫苗,实施从省、市、县疾控中心到基层预防接种单位的方式逐级供应。各级均按照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及原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开展疫苗的验收、储存、调拨、运输,确保疫苗全程处于2-8℃的冷链,安全有效。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蒋菲        编辑:李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