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弥补损失巧施柜台调包计 聪明反被聪明误获刑

11.12.2014  13:28

  中新浙江网12月11日电(见习记者 谢盼盼 通讯员 杨甜甜 陈啸)经营便利店一不小心收进了假烟,为减少损失,店主一“聪明”心生一策,到各小店利用购买香烟趁店家不备之际,狸猫换太子调包成真烟。殊不知,这一“聪明”却惹了祸。12月10日,浙江台州三门法院一审宣判经营户郑某等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至五个月不等,各处罚金1000元。

  郑某,台州临海人,86年出生,在温州平阳开了一家便利店。今年4月份,小郑刚开店不久,因一时贪价格便宜稍不留神,从他人处收进了15条假香烟,其中8条中华硬壳,7条利群软长嘴,一算下来可是几千元的损失。苦恼了几天,小郑心生一计。他来到临海的阿姨谢某家,两人商量决定到各小店利用买香烟的幌子趁人不备之际,将所有假烟调包。看见外甥女婿确实损失不少,谢某便答应并提供一辆面包车。之后,两人辗转临海、天台、三门等地的二十余家小店,二天时间便成功调包了百包假烟。

  据悉,他们是事先将假烟装在各自携带的包内,找到合适的小店,就与店主讲需要一定包数的中华或利群香烟,在店主将烟拿出来放在柜台上找钱时,又说要其他香烟,然后趁其不备地将真烟放进自己包里,将假烟拿出来放在柜台,再买走其他香烟,神不知鬼不觉。

  庭审时,小郑说自己也是刚开店不久,认得散包假烟,而整条的不大会辨认。当被问及换来的真烟如何处理之时,小郑坦言除了放在店里卖出去,自己今年结婚也可以用。据悉,他们是在三门一停车场打算离开时,被几个巡逻队员抓住并报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655元,数额较大,两人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借此,法官提醒广大民众,日常生活经营切勿贪图小利因小失大,郑某巧施调包计是为弥补自己的损失,看似小事实则触犯刑事高压线,最后便宜没占着,损失没挽回,反而将自己送进了班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