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816乌龙指”内幕交易索赔倒计时 方正证券等近两百只股票可索赔

10.10.2015  08:10

光大证券816乌龙指内幕交易索赔一审落幕,上海二中院判决张某等6位投资者获赔296124元,这是国内首例内幕交易案投资者胜诉判决,具有司法风向标意义。”每日商报律师团、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提醒广大股民,目前距离诉讼时效届满(2015年11月13日)只剩最后一个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切勿错过“索赔末班车”。

9月30日,上海二中院就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发布微博: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光大证券公司在进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ETF)申赎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股票,实际成交72.7亿元。在当日下午1时开市后,光大证券公司在未披露的情况下通过卖空股指期货、卖出ETF对冲风险,至14时22分才公告称“公司策略投资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同年11月,中国证监会对光大证券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光大证券公司此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作出没收及罚款5.2亿元等处罚。

自2013年12月起,投资者诉光大证券公司证券、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件陆续诉至上海二中院。上海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在光大证券公司内幕交易期间,如果原告投资者进行50ETF、180ETF及其成分股、IF1309、IF1312交易且其主要交易方向与光大证券公司内幕交易方向相反的,推定存在因果关系。光大证券公司应对其过错造成的投资者损失予以赔偿。

有关光大证券内幕交易赔偿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及索赔应提供的材料,请读者关注微信公众号“太太理财经”查看详细内容。同时,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958118283进行相关咨询。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周文娟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