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为逃债指使亲哥伪造借款 炮制虚假诉讼均获刑

29.08.2017  10:24

  中新网浙江新闻8月28日电 (见习记者 王刚 通讯员 鹿萱)为了减少还款,浙江温州女子朱某甲竟然指使亲哥朱某乙伪造借款,炮制虚假诉讼,原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稀释朱某甲对周某的债务,结果朱某乙兄妹双双获刑。

  日前,温州鹿城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朱某甲、朱某乙虚假诉讼罪一案,一审判处朱某甲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人民币(下同);判处朱某乙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朱某甲,54岁,女,温州人,自称与朋友周某一起从事信贷业务。2014年5月,朱某甲以其子小朱(化名)的名义,向周某借款200万元,后因逾期未还被周某起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并经法院确认生效。两年后,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小朱偿还借款192万元及利息。

  “我实在还不出来了,”朱某甲为了少还款,指使哥哥朱某乙捏造借款给儿子小朱100万元的事实,并指使朱某乙于2016年2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朱归还借款。

  此后,法院主持双方调解,朱某乙委托律师与小朱自愿达成协议,确定由小朱于2016年3月25日前一次性偿还朱某乙100万元本金及利息。

  朱某甲说,之所以指使自己的哥哥和儿子炮制虚假的借贷关系,是为了稀释周某的债权。

  “我不起诉就不会有这个问题了,”法庭上,朱某乙非常后悔,称对方“逼得太紧”。

  该案中,朱某甲、朱某乙均当庭认罪悔罪。

  鹿城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甲、朱某乙结伙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

  综合两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表现,作出如上判决。(完) 【徐施宏】来源:中新网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