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出实招-补助民间森林消防队员养老保险

30.11.2017  12:40

  近日,乐清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组织召开了森林消防队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事项讲解会。会后,雁荡山核心景区森林消防队队长蔡招乐讲到他们的个人养老保险时,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我们消防队25名队员,从40多岁到58岁,全部可以参加养老保险,这项政策对我们消防队员太好了。

  森林消防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把民间森林消防队员纳入政府养老保险补助中,是乐清市为加强森林消防保障能力的一项重要改革。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温委发〔2016〕1号)文件精神,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对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森林消防队员进行补助。补助金额按照“721”标准实施,即市财政负担队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准的70%,队员所在乡镇(街道)单位负担20%,队员个人负担10%。由于养老保险参保政策限制,年龄在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队员,市财政补助的参保费用原则上以货币形式进行安置。

  给予森林消防队员们养老金补贴,是对他们辛苦付出的肯定,也充分体现了政府对民间森林消防志愿者的关心和重视。(乐清市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