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28.12.2015  11:46
      根据全市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台州市农机局迅速行动,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把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多次听取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分析、解决具体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抓在点上,落到实处。 二是制定周密工作方案。 与台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市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台公办〔2015〕94号),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全面掌握全市拖拉机情况,特别是外省籍拖拉机情况;力争明显减少拖拉机载人、超载、涉牌涉证、非法改装、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涉及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拖拉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安全管理力度,为农业和农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三是专题会议全面部署。 为顺利推进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台州市农机局多次与公安召开专题座谈会,双方多次就如何加强拖拉机道路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深化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建设进行探讨并达成共识,台州市农业局副局长徐放、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黄文清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同时,台州市农机局农机管理总站与台州市交通警察局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实地演练,协助交警充分认别名种型号的拖拉机和外省籍拖拉机。9月22日,台州市农业局在临海召开开全市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对全市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地迅速开展工作,尤其对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人进行逐台、逐人核查,严厉打击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四是制定考核全力推进。 局农机管理总站特制定了《台州市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指标》,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考核指标》采取百分制的方法进行打分,明确了考核项目、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和考核方式,细化了具体工作及扣分点,要求各县(市、区)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迅速行动,落实各项行动举措,做到职责清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坚持全面发动,全面排查隐患。

      一是积极开展全面宣传发动。
台州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结合市拖拉机的实际情况,加强创新,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地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杂志、宣传栏、农民信箱、短信微信的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拖拉机违法违规的危害和规范管理的重要性,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支持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据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共召开专项整治活动会议25次,共张贴悬挂标语横幅185份,发放安全宣传资料7620份,发送农机安全警示短信98条,开展媒体宣传报导农机安全20次,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培训2239人次。 二是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以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各镇(街道)农机站、安全片组为单位,对所在辖区拖拉机及其驾驶人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逐台做好拖拉机及驾驶人的登记,发放登记待验凭证。积极组织拖拉机管理人员、驾驶人开展集中宣传和自查自纠,排查各类隐患。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协助公安开展路面执法行动79次,共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22起,拖拉机载人37起,报废机车上路行驶15起,脱检脱保43起,伪造牌证标志6起。 三是积极排查拖拉机违法未处理记录。 公安交警部门将拖拉机驾驶员及车辆历年违法未处理记录进行排查分析,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分类,并通过网上公安局交警办事大厅向农机部门提供拖拉机驾驶员(包括外省籍)的记分信息、交通违法未处理信息及车辆交通违法信息,较好实现了交警与农机信息互通。截至目前,全市年审期间共查处拖拉机违章未处理2505起。

      三、密切协作配合,全面严查重处。
 
      一是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
坚持源头排查治理与路面整治相结合,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警务联络室的作用,交警、农机部门至少联合组织1次全市性集中统一行动,各地交警与农机部门每周至少组织2次集中统一行动,形成对拖拉机整治的严管态势。重点严查拖拉机载人、超载、涉牌涉证、非法改装、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外省籍拖拉机涉及假牌假证、无证驾驶、大吨小标、不按规定让行、超速超载、违法占道行驶、违法载人、人货混装、其它影响安全行为等严重危害安全的违法行为,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防范农机重大事故发生。 二是统一拖拉机专项整治执法标准。 对本省籍拖拉机及持有登记待验凭证的外省籍拖拉机,统一执法标准,适当放宽装载规定。三是核查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证的真伪。专项整治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在路面查获无登记待验凭证的外省籍拖拉机后一律予以扣车,由违法处理中心通过互联网邮件将将车辆外观照片、车架号数据、驾驶证正证与副证照片、行驶证正证与副证照片发送到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联系人邮箱,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联系人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核查完毕并将核查结论发还给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查外省籍拖拉机161台,登记外省籍拖拉机262台,登记外省籍拖拉机驾驶人56人,查实假牌7起,假证3起,有效地控制了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常态机制。

      台州市农业局多次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开展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求其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各县(市、区)之间的交流与资源共享,着力探索查处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和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将集中行动中的经验和做法常态化、长效化,持之以恒地做好拖拉机违法行为的防范和查处工作,始终保持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巩固专项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