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按摩店借30元遭拒心怀不满 便酒后持刀抢劫老板娘

01.09.2017  10:54

  中新网浙江新闻8月31日电 (见习记者 王刚 通讯员 慕煊)今年6月,浙江温州男子李某找推拿按摩店老板娘借30元人民币(下同),就被笑称“神经病”,不料这一句话刺痛了李某的自尊心。当晚饮酒后,李某竟上门持刀抢劫。日前,温州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抢劫案,被告人李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

  据了解,李某系温州苍南人,32岁,是名厨师。平日里他常去平阳县一家推拿店按摩,渐渐和店里的老板娘熟络起来。不久前,他路过这家推拿店,因身上缺钱便开口向老板娘借30元。

  老板娘玩笑似地回了一句:“神经病啊,借30元干嘛?”李某听后一言不发离开了。

  当天傍晚,李某将手机抵押了70元,之后买了白酒、水果、水果刀。饮酒后,李某想起白天借钱被拒之事,越想越气。

  当晚21时许,李某假意前往推拿店按摩,在按摩过程中,他突然用手勾住老板娘,并用水果刀抵住其脖子。

  老板娘受到惊吓,大喊呼救。在李某水果刀掉落在地之际,老板娘赶紧将刀捡起,扔进附近河中。

  李某见老板娘已经逃走,便前往收银台将抽屉里的手提包取走,老板娘最终还是没能阻止李某。

  事后,老板娘向警方报案,很快李某被抓获归案。

  “我就觉得老板娘是在笑话我,看不起人,喝酒了才想着去抢的。事后,我拿了手提包里1000多元的现金。”归案后,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李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在刑满释放五年内再犯新罪,依法从重处罚;其持械致人轻微伤,酌情从重处罚;但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亦依法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并对李某处以罚金2000元,同时将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完) 【王毅婷】来源: 中新网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