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 让工商监管更给力

25.02.2015  19:55
有的放矢的抽查,可以确保做到抽查一个行业、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产业,很适应工商监管工作新常态。”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工商局陈永芳局长告诉记者。近期,该局结合“红珊瑚”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辖区珠宝行业进行了抽查,共抽查市场主体116户,立案查处涉嫌销售不合格贵金属首饰行为22起,罚没入库7.7万元。
  这是宁德市工商系统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改“巡查制”为“抽查制”,实行“宽进严管”的一个缩影。自2014年10月全面开展抽查工作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抽查市场主体965户,发现问题市场主体145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含标记经营异常状态)24户,立案查处58起,罚没入库32.3万元,抽查工作初显成效。

提高知晓率掌握新本领

  为让社会大众了解《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从2014年9月29日开始,宁德市工商局在当地主流媒体刊发了《条例》全文及解读文章,加印了3000份置于注册窗口供企业学习。同时,充分利用网站、短信等渠道广泛宣传。截至目前,共发送企业信息公示宣传短信1500条,发放宣传材料8400余份。
  2014年11月20日,宁德市古田县工商局黄田工商所对抽中的闽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检查,在该公司注册地却找不到这家公司。工商执法人员立即通过电话联系企业负责人黄明鹤。黄明鹤解释说,该公司于2013年9月注册后,由于马蹄笋、食用菌等原料在冬季没有货源,目前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自己也不在当地,无法配合检查,但表示1个月后会回到公司。黄田工商所立即如实将该情况录入了工商系统信息化一体化平台。今年1月13日,黄田工商所执法人员再次对上述登记住所进行核查,经查该公司情况正常。
  2015年1月起,宁德市蕉城区洋中工商所对辖区11家水电站和9家农资经营户进行定向抽查,目前已立案查处2起未依法建立进货台账的违章行为。
  据悉,为确保信息抽查工作规范有序,宁德市工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市场监管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两个《抽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基层工商部门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同时,对市局、县局、工商所执法干部进行培训,要求全体工商干部熟练掌握“一条例五规章”具体内容,掌握如何应用两个《抽查意见》。截至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内部共举办《条例》培训班11场,参训工商干部622人次;举办针对企业的《条例》培训班14场,参训人员1004人次。

树立新理念创建新方式

  “在指导思想上,我们要实现由‘巡查制’向‘抽查制’、由‘行政处罚为主’向‘信用约束为主’的双转变;制度上,我们要把抽查工作统一到两个《抽查意见》上。”宁德市工商局企业监管科傅海宁科长这样告诉记者。据了解,在对社会广泛宣传和对内加强培训的基础上,该局十分注重制度建设,明确了抽查内容为《福建省工商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工商职能,并确定了拟定计划、抽查公告、实地检查、现场处理、结果公示、健全档案6个抽查步骤,让基层工商监管工作有章可循。
  2014年12月,古田县工商局在拟定抽查计划后,发布了《抽查公告》,并在福建省工商系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告。随后,古田县工商局分管副局长召集监察室、法规股、市场股等相关人员以随机抽查的方式,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食用菌产业相关行业市场主体179户,并将待抽查市场主体名单派发到各工商所。各工商所于抽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工商系统信息化一体化平台;录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工商所为单位填写《古田县工商局市场监管抽查情况汇总表》,将抽查结果汇总上报。
  在抽查工作的具体实施上,宁德市工商局赋予县(区)工商局确定抽查名单、确定抽查比例等主动权,使各县(区)工商局可根据各时期监管重点统筹分配抽查任务,使基层工商监管执法工作更灵活,确保执法方向与当地政府的部署、与当时市场监管的需求高度一致。宁德市东侨区工商局针对辖区群众关注、政府关切的网络商务、餐饮服务行业开展抽查,抽查电子商务企业8家、餐饮服务企业5家,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