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配合抽查情节严重湖北宜都一家“任性”企业被曝光

04.03.2015  19:03

2月4日,湖北省宜都市工商局枝城工商所副所长周光耀和同事一起早早出了门,驱车来到湖北宜昌宜都市沿江加油站。

该加油站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号是420581000000159,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营业场所在宜都市枝城镇沿江村四组,主要经营乙醇汽油、柴油及日用品零售业务。该加油站也是周光耀和同事当天要实地核查的第一家企业。

原来,自湖北省定向抽查名单公布以来,宜都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每天都要严格按照规定,对抽查名单内的企业上门进行核查。

进入加油站,负责人邹某因事外出,经过电话联系后,邹某安排员工小钟协助核查。在加油站办公室,周光耀拿出一份抽查指南,耐心细致地向小钟讲解实地核查程序和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一再叮嘱小钟务必将抽查指南交给负责人邹某并尽快提供资料,以便及时进行核实。随后,周光耀和同事又奔向另一家企业。

2月5日,周光耀先后打电话给小钟和邹某,请他们配合工作,尽快提交核查资料,两人却推诿起来,一会儿说请假了,一会儿又说准备资料需要时间。周光耀不厌其烦地向邹某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并说如果是工作太忙,自己可以再次上门。周光耀还对邹某说,如果企业不能提供相关资料,将依法予以公示,带来的损失就大了。邹某却不置可否。

截至2月10日,湖北宜昌宜都市沿江加油站仍然没说明任何原因和理由,也未提供任何资料。枝城工商所开会讨论,认为应按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将该企业不予配合的事实和经过提交至宜都市工商局。宜都市工商局决定将该企业不予配合抽查情节严重的行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