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更新政策助推平湖市农机化转型升级

29.01.2016  11:35
      近日,平湖市2015年度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24.5万元已通过邮政“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农机报废农户及合作社。报废各类农机113台,其中小型向盘式拖拉机10台,大中型拖拉机22台,农田拖拉机72台,联合收割机9台;更新大中型拖拉机9台,该政策越来越受农户欢迎和关注。

      到达报废使用年限的各类农业机械,技术状况恶化,功率效率下降,油耗、尾排及噪声增大,安全隐患增加,严重危害人身及财产安全。自2009年起,浙江省逐步出台并实施《浙江省拖拉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办法》等政策。平湖市积极组织宣传并落实工作,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合计报废大中型拖拉机(上道路)39台、小型拖拉机33台、农田拖拉机334台、收割机15台,更新大中型拖拉机(农田)185台、收割机132台,受益农户达383户。一年可节省用油约10000公斤,减少尾气排放,实现农业机械装备向“优结构、提质量、助转型、促增收”方向发展,加快了平湖市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步伐。

      在能源高度紧缺、农用油价居高不降、油价税费改革及新型环保适用农机不断更新等多重因素下,开展高耗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同时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推进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之一。高耗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是农机化发展的两架马车,实现农机不断推陈出新,实现农业机械装备“优结构、提质量、助转型、促增收”,提升全市主导产业机械化、设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