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抓牢“四个关键”推进结对帮扶工作

21.09.2015  19:08

     

一抓政策。该县先后出台了《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家庭人均纯收入4600元以下农户产业扶贫项目申报的通知》等文件,建立了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做到分类指导、分户决策、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目前,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已经与全县2603 户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开展了“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工作。

二抓制度。建立了县四套班子、县直部门领导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明确每名领导干部至少结对一户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建立了城乡结对帮扶制,明确每个县级机关部门(单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一户以上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确保帮扶工作全覆盖;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各部门(单位)明确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和具体结对干部,实行一对一沟通帮扶;建立定期走访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走访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活动,加深对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生活状况的了解,增强扶贫责任感;建立分片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分片工作例会,交流各部门结对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协调解决一些问题。

三抓帮扶。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从资金、人才、信息、技术等各方面提供帮扶,引导、支持和帮助有能力的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有效增收。如县农办(扶贫办)整合各类资金约1000万元对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发展种养业的按以奖代补方式予以补助;对发展意愿较为强烈、发展项目较好、信用和口碑良好的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优先安排“政银保”小额贴息贷款;对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家乐和来料加工业等经营主体主动吸纳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从业务工的,优先评为县级扶贫企业、合作社并优先推荐为省、市级扶贫企业和合作社,并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设备购置项目资金;积极支持由农业龙头企业、龙头合作社和返乡企业人员等新型发展主体,通过构建“互联网+创业者+参与者+政府+金融”的“众创平台”扶贫模式,对参与“众创平台”的低收入农户,特别是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优先给予5-10万元的贴息贷款,使他们有能力参股“众创平台”。以“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为抓手,围绕转移就业、实用人才、职业农民三大重点,深入开展素质培训,努力促进低收入农户转产转业,确保在2015年底大多数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接受一次以上技能培训。

四抓考核。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农办(扶贫办)抽调人员组建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工作督查指导组,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政策执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和工作不得力的结对干部进行通报。制定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评估考核办法,目标任务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工作实绩和结对干部的政绩考核和提拔结合起来,实行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