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五举措抓实春节元宵期间森林消防工作

10.02.2015  13:08

  随着春节的不断临近,群众上坟扫墓、春游踏青等活动将大量增加,给野外火源管理带来难度,森林消防形势十分严峻。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2月6日,磐安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力推五项举措,抓实春节元宵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要求各乡镇、有关部门务必要加强工作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对春节、元宵节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将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户到人。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本辖区森林消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安排、亲自组织、亲自督查,切实把森林消防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执行不力、缺岗失职渎职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求各乡镇、有关部门采取广播、电视、报纸、设置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宣传《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和安全用火基本常识,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交叉的宣传氛围。特别是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痴、呆等特殊群体的教育,不要在树林内燃放鞭炮和丢弃火种。积极宣传“孔明灯”燃放的危害性,教育引导群众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

  三是严格管理,消除隐患。进一步加强火源管控,切实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重点人员有人管。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森林消防全方位的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严格野外用火管理,火险四级以上天气,禁止一切林事、农事生产性用火,在林缘100米以内禁止上坟、野炊、燃放鞭炮等非生产性用火,对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阻止,从重处罚。要求各乡镇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守住路口、山口等重点地段,特别是各村坟墓区要落实专人管护。大盘山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国有林场等重点地段要加派力量巡逻,实行严防死守,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是严阵以待,随时应战。要求各乡镇、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扑火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后勤保障等工作。县级专业扑火队和乡镇森林消防队处于临战状态,严阵以待,靠前布防,确保一有火情快速出击、快速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乡镇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科学指挥火灾扑救工作,力争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要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五是加强值班,通畅信息。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森林火灾归口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种火灾信息,确保政令畅通。(磐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