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司法局把好“三环节”筑牢流动人口社区矫正“监管墙”

22.10.2014  18:05

  秀洲区现有非秀洲籍矫正对象35人,占全区矫正总人数的15%,个别乡镇占比例达41%,流动人口社区矫正管理成为一大难题。秀洲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努力把好矫正监管“三个环节”防止因流动性大而造成脱、漏管现象的发生。
  一、把好社区矫正对象“入口”环节。秀洲区对流动人口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执行监管,并采用“双核制”把好接收执行“入口”环节。在办理接收执行时要求户籍地不在秀洲区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居住证明,由区司法局核实;在居住地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继续通过走访调查核实在居住地是否有固定生活来源或固定工作。
  二、把好社区矫正日常监管环节。秀洲区针对流动人口社区矫正对象文化程度较低、结业层次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生活环境不佳等显示情况,在日常矫正监管过程中除按规定对他们进行集中教育和组织参加公益劳动外,进一步加强走访谈话教育,对工作生活区域活动较大的矫正对象实施手机定位,把好社区矫正日常监管环节。
  三、把好矫正对象帮扶帮困环节。以“三颗红心”做好矫正对象帮扶工作,通过细心走访全面了解流动人口矫正对象生活及社会交往等情况。热心动员社会力量提供必要的就业辅导和就业推荐,秉着一颗热心开展帮扶,使社区矫正对象在改造思想上减少负担,增强其改造的积极性。耐心思想教育,从根本上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在感化的过程中使其提高认识,让困难矫正对象感受到政府的关心和社会的关爱,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