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区发出26份廉政“抄告单”

19.06.2015  12:59

 

  “抄告单”,这类常常用于责成相关政府部门履行职责、落实相关工作的公文,现在江干区用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

   1抄告单今年发出了26份
  这是江干区纪委发出的2015年第1号给江干区委书记盛阅春的《江干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抄告单》。
  这样的抄告单,今年已发出26份。
  江干区创新思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抄告基层党风廉政情况的制度,层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抄告制度有效解决了区四套班子领导在工作中存在的两个问题。一是‘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重视下级的业务指导忽视了廉政建设;二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业务工作了解多,廉政方面了解少,想抓而抓不到点子上的问题。”盛阅春说。

   2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执纪监督问责
  近日,针对一起群众举报反映某街道以城乡统筹名义组织异地会议的信访件,通过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实的情况进行了澄清,对其中外出考察交由旅行社承办等问题,江干区纪委主要负责人与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预警,并且以廉政抄告单的形式,将相关情况抄告区长。江干区纪委在督促街道整改的同时,要求区财政部门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截至目前,抄告的59个问题,已整改反馈55个。如,针对村级10%留用地管理漏洞成为廉政风险点的问题,发改、财政、住建、农业、招商等12个部门与街道联合攻关,出台《关于加强江干区村级留用地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又如,针对村社集体资产交易不够规范的问题,制定全区村社集体产权交易有关管理办法。(本站编辑 祝婷兰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