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资金督查组来兰溪开展督查工作

29.09.2016  00:38


9月26日-27日,省农办副巡视员、扶贫开发处处长李建新带领督查组一行来到兰溪市开展扶贫资金督查工作,督察组由省纪委派驻农业厅纪检组、省农办(扶贫办)、省财政厅、省检察院等部门联合组成。兰溪市副市长何吉军,市纪检组、市农办、市检察院、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督查。


督查组一行就2015年度项目实施及扶贫资金末端使用情况等问题与兰溪市参会人员进行了相互交流,详细询问了精准扶贫日常运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查看了扶贫产业发展、异地搬迁、资金互助组织、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和来料加工等资金的相关台账。

兰溪市副市长何吉军就精准扶贫工作情况作了汇报。2015年以来,兰溪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扶贫工作精神,按照“四个到位”、“五个一批”等要求,摸清底数、精准施策,全力推进扶贫攻坚,确保扶贫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安排中央、省、市扶贫资金1100多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异地搬迁、来料加工等扶贫项目,全面带动低收入农户增产增收。2015年底,兰溪市全面完成“4600消除”工作,涉及8442户15632人,消除率100%。当年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达到8078元,增幅18.5%。

      27日,省督查组分两组,前往黄店、香溪、梅江3个欠发达乡镇的扶贫重点村,对随机抽查的项目进行实地查看。督查组一行每到一个扶贫重点村,都认真翻阅资金台账,实地查看项目,详细了解农户的生产生活改善情况,确保资金末端使用科学、规范,能够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带动作用,实现农业增效、农村增美、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