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对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 实行分类帮扶

14.12.2015  17:12

  沛县草庙村的高效日光能温室瞄准蔬菜产业、泗洪县垫湖村“三来一加”创业项目锁定留守劳动力创业、灌云县石涧村食用菌生产基地让低收入农户脱贫、茅山老区句容戴庄村发展有机农业使得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两万元……

  这些村短短几年都旧貌换新颜,有的甚至成了经济强村,均离不开“精准扶贫”。所谓精准扶贫,就是实行帮扶对象、责任人和项目“三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四到”。建档立卡,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能人大户结对帮扶。

  我省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启动对贫困户准确识别、建档立卡工作。2008年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时,对低于2500元扶贫标准的农村扶贫对象建立起详细的数据库。2012年实施新一轮脱贫奔小康工程时,对所有低收入农户名单、帮扶责任人在村组进行全面长期公示。在建档立卡工作基础上,重点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分类帮扶。

  2013年,省委、省政府将西南岗地区、成子湖周边地区、黄墩湖滞洪区、石梁河库区、刘老庄地区、灌溉总渠以北地区等6个片区作为新一轮扶贫开发的主战场,涉及苏北5市14个县(市、区)的59个乡镇、908个村,其中经济薄弱村有340个,低收入农户10.6万户、58万人。实行整体帮扶、连片开发,实施关键工程项目,着力破解交通、水利等发展瓶颈制约,从根本上改变片区落后面貌,成为我省扶贫开发方式的又一重大创新。

  2012年至2015年,省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46.7亿元用于新一轮扶贫开发,其中脱贫奔小康奖补资金26.68亿元,按照236万开发式扶贫人口测算,“十二五”期间每人可获得扶持资金1130元;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资金2亿元,贫困村互助资金2400万元,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奖励8亿元。值得注意的是,新一轮扶贫工作中,为了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全面实行扶贫资金直接扶持到户,改“漫灌”为“滴灌”,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惠及广大帮扶对象。

  利用金融杠杆撬动发展,则是我省扶贫工作的又一创新举措。我省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为对象,以支持农户发展增收产业项目为指向,由省财政设专户建立风险担保金,农村信用社按基准利率向农户发放贷款,省财政对农户贷款贴息50%。近几年,我省不断完善创新政策取向,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实行“上不封顶”,省财政予以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贷多少补多少,不仅有效缓解低收入农户资金短缺困难,也为破解农村贷款难、贷款贵难题进行了有益探索。据初步统计,自1998年这项政策实施以来,全省已累计发放贷款242亿元,直接受益农户达263万余户。

  实现“两个率先”,重点在农村,难点在经济薄弱地区和低收入人口,这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2014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的意见》,

  从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完善挂钩帮扶机制、创新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机制、完善金融扶贫机制、创新社会参与扶贫机制、改进扶贫政策落实机制、完善扶贫开发组织领导体制等7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指导意见。此外,《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并审议通过,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扶贫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进入“十三五”,江苏扶贫工作将定位“减少相对贫困、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组织实施新一轮“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对全省农村300万左右低收入人口和800个左右经济薄弱村全面建档立卡,继续实行扶贫政策和低保政策相衔接,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就业创业实现脱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低收入人口提高医疗救助保障;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一系列保障措施将陆续出台。(吕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