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法庭秩序 表兄妹受刑罚

28.07.2016  03:35

  台州7月26日,今天,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赵玲、陈文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一案,并当庭判决被告人赵玲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陈文有期徒刑七个月。

    今年2月25日下午,法院对被告人赵荣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职务侵占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赵荣的数十名亲属到庭参加旁听,其中,赵玲是他的二姐,今年38岁,陈文是他的表哥,今年40岁。

    16时40分左右,法官宣告了被告人赵荣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的刑期,赵荣当即表示不服,并摔了被告人席前面的话筒。被告人赵玲、陈文等旁听人员随即起哄,在审判庭内大声喧哗、辱骂司法工作人员及诉讼参与人,经法警及其他工作人员劝阻后无果,导致法庭的庭审程序无法继续进行。

    在法院决定将被告人赵荣先行带回羁押室时,被告人赵玲试图翻越隔离栏杆被法警制止。在庭审中断后,被告人赵玲、陈文等家属不听法警的制止,仍在法庭上大吵大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

    之后,被告人赵玲、陈文等人又在审判大楼上下寻找,试图找到法官或公诉人理论。在一名法警护送女公诉人从法官安全通道离开时,被告人赵玲、陈文等人尾随而至,并在法院走廊上追逐公诉人,并不顾法警的阻拦,使用手抓、拉扯公诉人头发、肩部等方式殴打公诉人,导致公诉人受伤。所幸办公楼内的工作人员听到声音及时赶到,才没有造成更严重后果。经鉴定,公诉人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人目无法纪,侮辱、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综合二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等情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高  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