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弘扬“海霞精神” 打造全域性“海霞文化”品牌

26.07.2015  14:03

  洞头县“海霞精神”源于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连队的先进事迹曾被写成长篇小说《海岛女民兵》并改拍成电影《海霞》。2010年,习近平同志发来贺信,勉励洞头县在新的历史时期,继续大力弘扬“海霞精神”。近年来,洞头县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贺信指示精神,着力打造全域性“海霞文化”品牌,用海霞文化熏陶人、用海霞历史教育人、用海霞精神鼓舞人。

  一是抓顶层设计,高规格打造“海霞文化”。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的海霞军事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海霞办,并成立海霞文化发展研究会等机构。成立目前浙江省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市民艺术团——海霞市民艺术团,自编自演文艺节目,通过“百姓讲给百姓听”“市民演给市民看”“群众难题群众解”形式,不断深化“海霞精神”内涵。

  二是抓价值导向,高标准讲好“海霞故事”。深入挖掘整理海霞事迹的文字、图影资料,力争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域化、大众化、本土化,如精心编排全市首部大型原创励志舞台剧 ——《海霞青春梦》、拍摄国内第一部描写新时代海岛女民兵事业、爱情、生活的微电影《海岛女民兵的爱情故事》,制作MV《海霞新曲》获评“温州好歌曲”,新创作了《海霞传》、《海霞》画册、《海霞》宣传片,出版《海霞口袋书》《海霞口述史》《霞光璀璨》等书籍,努力用海霞历史教育人、用海霞文化熏陶人、用海霞精神鼓舞人。

  三是抓阵地建设,高质量展示“海霞品牌”。 将“海霞文化元素”充分融入城市建设,如启动海霞红色旅游文化创意园一期工程、海霞军事主题公园改扩建工程、美丽渔村精品工程等三大建设项目,在县内重要地点、关键路段布置海霞文化雕塑、海霞文化品牌宣传栏等,女子连纪念馆被授予“首批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和“浙江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称号,洞头被全国红办授予“红色旅游书屋”牌匾。

  四是抓文化产业,高起点发展“海霞经济”。 成立海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统筹全县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开发、经营。举行“海霞游礼”旅游商品征集大赛,开发海霞红色文化旅游“伴手礼”系列产品,在微博、微信、网络媒体等新媒体上营销海霞红色旅游产品。目前已有29大类280个海霞文化品牌商标提交国家注册正式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