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4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01.01.2015  05:06

  一、舟山市“藏书吧”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14年5月3日,舟山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公安机关成功侦破“藏书吧”网站传播淫秽电子小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应某某。经查,“藏书吧”网站登载了近万篇淫秽色情网络出版物,在送审鉴定的6114种网络出版物中,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鉴定为淫秽出版物的有1616种,数量巨大。11月,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藏书吧”网站负责人应某磊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二、温州市“翠微居小说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2014年4月,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的转办线索,经温州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温州市公安机关查办了温州“翠微居小说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抓捕涉案人员4名。送审鉴定的119种小说,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鉴定,认定为淫秽色情出版物共25种。10月,该案件移送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杭州市卢某某利用“微云网盘”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2014年9月,根据群众举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会同杭州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查办了卢某某利用“微云网盘”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取证的677种小说中,被鉴定为淫秽色情出版物75种。经查,2011年9月卢某某创办个人网站“微云网盘”,用户在网站上大量上传淫秽色情小说。现“微云网盘”已被关闭,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四、舟山市查某某等利用QQ群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2014年9月,舟山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公安网警支队对查某某、马某等2人利用QQ群传播色情图片、视频一案进行侦查。经查,该QQ群管理人员2人,成员有120多人,日常交流以涉黄信息为主要内容,并在群中大量上传淫秽色情视频文件和图片。10月,舟山市网警支队抓获传播淫秽色情视频文件和图片的犯罪嫌疑人查某某、马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五、嘉兴市“3.18”利用网络组织卖淫案。2014年3月,嘉兴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技侦发现郭某等人利用微信、QQ等工具在网络上大量发布招嫖信息,3月18日嘉兴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海宁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专案组,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经查, 2013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郭某、李某等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代聊,以利益分成方式,经微信、QQ、陌陌等网聊工具发布招嫖信息,先后在上海、青海西宁、浙江海宁等地辗转从事组织卖淫活动,涉及卖淫嫖娼数百起。2014年4月、6月,专案组分赴辽宁、内蒙古、黑龙江、湖北、广东、重庆等地实施抓捕,共刑拘犯罪嫌疑人33名,行政处罚涉案人员66名,缴获计算机30余台、手机50余部、银行卡100余张。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六、宁波市包某某非法安装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2014年9月,群众举报宁波市北仑区某住宅小区非法安装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收看境外“成人电视”节目。宁波市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对该案进行联合查处。经查,从2012年起,涉案嫌疑人包某某等人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向该住宅小区120户住宅提供42套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其中包括“成人电视”频道。包某某从中获利126000余元,其他违法人员涉及我省宁波和广东深圳及台湾等地区。目前,涉案嫌疑人包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查处中。

  七、丽水市假记者诈骗案。2014年5月,根据群众举报蒋某假冒记者身份实施诈骗的线索,丽水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丽水市公安部门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联合查办。经查,蒋某(实名蒋某某)假冒“中国法治新闻社工作组、中国焦点新闻网浙江频道副主编、记者、律师”等头衔对外招揽业务,诈骗金额6万元。公安部门在蒋家中搜查出假记者证5本。7月24日,丽水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捕犯罪嫌疑人蒋某某。目前,案件正在查处中。

      八、金华市婺城区徐某某非法出版案。2014年2月,杭州某公司举报,其销售的SMJ试卷被人复印、销售到学校,数量巨大。在金华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协调下,金华市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对此案进行联合查办。经查,徐某通从2009年7月开始伙同祝某年等人,在婺城区开办无证印刷企业,大量盗印SMJ试卷,销往浙江省内数十家学校。从2012年开始,徐某通还伙同他人复制发行高考模拟卷,销售到浙江省内相关高中。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徐某通等13人,涉及的学校有40余所,销往学校侵权出版物3800余册,未销售侵权出版物5500余册、非法出版物424000余册,非法经营额592000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九、宁波市江北区俞某某制售侵权音像制品案。根据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监控发现的线索,宁波市及其江北区两级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查办了俞某某制售非法音像制品案。经查,俞某某从2007年开始购买电脑、刻录机、打印机等设备,大量复制音乐、录像作品,制成光盘通过淘宝网店销售。案发时已销售光盘6万余张,金额30余万元,违法所得18万元。2014年4月,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俞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8万,追缴违法所得18万元。

  十、杭州市江干区孙某某非法印刷出版物案。

  2014年3月,杭州市江干区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某印刷厂涉嫌非法印刷出版物。经查,该印刷厂无出版物印刷资质,非法印刷图书8种,共计24185册,经鉴定均为非法出版物。案件随后被移送江干区公安分局,该厂法定代表人孙某某涉嫌非法经营被取保候审。目前,该案正在江干区人民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