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遭遇"两难境地" 慈溪法院司法救助温暖人心

07.11.2018  08:43

  中新网浙江新闻11月6日电(记者 李佳赟)一场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让一个本就经济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让另一个本就不幸的家庭再入窘境……一面是需要经济补偿的申请执行人,一面是“穷得叮当响”的被执行人,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的“执行之路”遭遇“两难境地”。

  2016年7月,高某(化姓)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车身右侧与当时正左转弯的韩女士(化姓)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高某伤得不重,韩女士则被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还因此住院接受了手术治疗。该起事故经浙江省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高某承担主要责任,韩女士承担次要责任。经法医鉴定,韩女士因该起交通事故落下十级伤残。

  经了解,韩女士是在慈溪谋生的安徽人,在老家是低保户,家中还有两名尚在读高中的孩子,这起事故让原本拮据的家庭生活更加困难。为了挽回损失,韩女士起诉高某,要求其承担相关民事赔偿责任。

  案件经过审理,慈溪法院判决高某承担七成责任,需要赔偿韩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7.3万余元。可是,判决生效后,韩女士没有从高某手中拿到一分钱,因此于2017年3月向慈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高某可能拥有的房地产、银行存款、车辆、工商登记等财产信息,但其名下暂无可供处置的财产。

  “通过走访了解到,高某今年60多岁了,和妻子靠每人每月800多元土保金生活,并无其他经济来源。两人的儿子3年前因病去世,当时为了给儿子治病,家中积蓄早就花光,还欠了数万元债务,儿媳已改嫁,剩下一个还在读小学的孙女跟着两人生活。”执行法官说,高某一家生活本就困难,是有关部门的结对帮困对象和认定的低收入农户。

  一面是需要经济补偿的申请执行人,一面是“穷得叮当响”的被执行人,“执行之路”遭遇两难境地。听闻对方家庭是这种情况,韩女士深感无奈,最终接受了现实,同意终结此次执行程序。

  让韩女士感到欣慰的是,鉴于其情况符合相关规定,慈溪法院依法给予韩女士司法救助1.2万元,缓解了她的部分经济压力;此外,后经高某所在村委会协调,高某同意每月从自己的土保金中拿出100元给韩女士。过程虽然曲折,但司法援助最终让两个不幸的家庭重拾生活的希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