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执法人员“乘车执法” 查处出租车“拒载”

24.10.2014  11:23

  即日起至年底,交通执法部门将持续开展出租行业专项整治,并采取“执法人员乘车执法”模式查处出租车“拒载”。

  市交通执法总队表示,“执法人员乘车执法”,即执法人员着便衣实施检查,全程录音录像,如果检查发现出租车存在“拒载”行为的,执法人员可当即出示执法证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如果执法队员扬招空车后,驾驶员表示“不去”,即可亮证执法。据悉,拒载驾驶员将面临200元行政罚款并暂停营业15天的处罚。

  “但有些情况不计入拒载。”市交通执法总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情况包括无人陪护的醉酒者或精神病患者,乘客携带危险物品或烈性动物,乘客在车厢内吸烟不听劝阻,乘客拒绝系安全带以及乘客人数超出核定载客人数。

  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市交通执法总队共计查处出租车“拒载”、“绕道多收费”等重大违法案件400余件,有93名出租车驾驶员被吊销准营证。记者赵翰露通讯员陈朝晖)

  四种情况可认定“拒载”

  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遇乘客招手,停车后不载客的

  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营业站内不服从调派的

  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客运集散点或者道路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

  载客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