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错一个电话 催生两起命案

02.11.2016  01:06

  2016年9月16日,浙江省安吉县妇联召开了一次反家庭暴力各界座谈会,对当地近年来发生的家庭暴力典型案件进行了梳理。一件因家暴引发婚外情又催生出两起命案的纠纷,让在场的人欷歔不已,而整个悲剧的发生,竟始于一个拨错号码的电话……

    1

    黑影凿墙夜夺两命

    初夏竹乡的清晨,凉风拂面,素来民风淳朴的安吉县章村镇河干村,突然打破了已往的平静。80多岁的村民陈氏夫妇在睡梦中,被一位不速之客残忍杀害,准备逃跑的歹徒被附近村坊邻居团团围住,束手就擒。

    陈氏夫妇都是地道的山里农民,两人均年过耄耋。不速之客与陈氏夫妇是何关系?为何对他们狠下杀手?动机是复仇还是劫财?团团迷雾笼罩着整个案件。

    这一惨景就发生在2013年6月14日晚上,陈氏夫妇和往常一样早早熄灯睡觉,并未察觉屋外有何异样。晚上11点左右,有个黑影鬼鬼祟祟地来到陈家茅厕,找来一把锄头,想在土墙上挖个小洞钻进去,但又害怕屋里的人听见声音暴露,于是,黑影拿出随身带着的螺丝起子,轻轻地凿起泥墙。大约过了两个小时,泥墙显出一个大洞,足够一个成年人钻入。而此时睡得正酣的陈氏夫妇并没有觉察这一切。

    黑影爬过墙洞钻到屋内,找到老人卧室,然后蹑手蹑脚地走近床边,发现床上熟睡的陈氏夫妇后,黑影挥起大锄头,狠狠地砸在两人的头部……陈氏妻子当场一命呜呼;陈某被砸成重伤昏死过去。

    黑影还顺手拿走被害人家中的一部手机,又溜到隔壁昔日情人陈小红家中,试图伤害陈小红与其丈夫张山。陈家屋里的响动引起周围村民的注意,黑影本想立即逃跑,却在慌乱中被赶来的村民围住。

    走投无路的杀手竟主动打电话报警,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天色大亮,村民看清了歹徒的真面目,这个凶残的黑影就是外乡人赵可福。

    经过警方现场勘查,确认陈某妻子当场死亡,而头部受重伤的陈某被送往医院抢救,终因回天无力也不幸离世。

    在当地村民的眼里,赵可福完全是个陌生人,他怎么可能与陈氏夫妇扯上关系?原来,赵可福所做的一切,是因与陈氏夫妇的女儿陈小红有不为人知的隐情。

    2

    错打电话牵线畸恋

    赵可福,安徽池州市人,文盲,年近40岁的他依然孑然一身,但他一直渴望有个完整的家,有老婆的温存,有孩子的欢笑。

    2009年9月的一天,赵可福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听着手机里传来的悦耳声音,他猜想电话那头一定是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当时,陌生女子误把赵可福当成自己的朋友聊起了天,这个打错电话的人,正是陈小红。

    早在20岁时,陈小红就嫁给一个大自己10多岁的男人张山,婚后,两人生育了一个女儿,但小日子却过得磕磕绊绊,陈小红经常受到张山的打骂。随着时间的推移,陈小红觉得受够了气,在父母那里也得不到什么帮助,一有时间便想打电话找朋友倾诉。谁知,这次她竟然错拨了号码,打给了异乡的陌生人赵可福。而正是这通错打的电话,开始了她和赵可福的一段孽缘。

    当打错电话的误会解开后,两人并没有尴尬,反而聊起了天。尽管对方是个陌生人,但能从聊天中得到很多安慰和关怀的陈小红心里好受多了。之后,两人越聊越投缘,发展到频繁地电话、短信联系。

    隔空交往了一段时间后,赵可福便提出想与陈小红见个面。

    此前,陈小红一直谎称自己单身,赵可福也郑重许诺照顾她一辈子,于是两人发生了关系。同时,赵可福为了博取陈小红的喜欢,给她买衣服、买手机,还有各种礼物,两人的感情急剧升温。很快,赵可福向陈小红提出登记结婚。

    看着眼前痴狂的男人,陈小红不得不说出自己早为人妻的真相,以及常被丈夫欺负的境况。赵可福得知后,非但没有怪罪,反而为她的遭遇打抱不平。于是,陈小红动情地许诺,若赵可福能把其丈夫张山除掉,她便带着女儿跟赵可福远走高飞。一直想和陈小红结婚的赵可福,开始对张山起了杀机。

    3

    为情作案情难续

    2009年11月30日早上,赵可福带着前一天在县城买好的水果刀,与陈小红在她家附近的小店碰面,陈小红将自家方位指给赵可福看,共同谋划杀害张山。

    当天晚上11点,赵可福悄悄潜入张山家院子。他已经事先从陈小红处了解到,张山每天子夜时分有出门上厕所

    的习惯,于是他就躲在屋外的厕所内等待张山出现。

    深夜12点,睡意蒙眬的张山果然走出屋外准备如厕,早已伺机而动的赵可福拿起厕所内的木椽猛击张山头部,欲将其打昏之后杀害。哪知,慌乱中一棍打偏,只击中了张山胳膊。被打伤的张山反应及时,奋力反抗,两人扭打在一起。赵可福又拿出携带的水果刀行刺,也被对方打落在地。张山的大声呼救引来周边邻居的帮忙,大家合力将赵可福制服后,交给警方处理。经鉴定,张山的伤势构成轻微伤。

    不知情的张山,以为半夜来袭的赵可福只是抢劫钱财,报警后,也以涉嫌抢劫立了案。在审讯过程中,赵可福滴水不漏自己杀人的企图,更只字未提与陈小红合谋的事,将计就计地以抢劫认了罪。检察机关公诉后,2010年1月14日,安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赵可福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

    在监狱服刑期间,赵可福对陈小红仍是念念不忘。由于积极改造,赵可福被减刑一年零二个月,于2012年9月30日刑满释放。

    赵可福出狱当天就迫不及待地联系陈小红。随后,陈小红去安徽池州见了赵可福,但一见面,陈小红就向赵可福要零用钱,他只得借钱供她花销。

    2013年5月初,赵可福再次提出要和陈小红结婚。陈小红称结婚可以,但必须支付张山8万元作为女儿的抚养费。见赵可福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陈小红便生气地离开了。

    几天过后,陈小红又找赵可福要钱花,又是拿了钱毫不留情地转头就走。赵可福顿时觉得自己被玩弄了感情,于是威胁陈小红,若再要钱玩弄他的感情,他便杀害其父母。

    5月底,赵可福和陈小红相约在安吉生态广场见面。巧的是,当时陈小红的丈夫张山也在那边办事,两人一见面就互相对掐。张山在得知对方身上带着刀后,立即报了警。赵可福因携带管制刀具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6日。自此,三人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陈小红随后接到赵可福发来的短信:“我会让你一家付出代价。

    据陈小红的妹妹证实,陈小红与丈夫张山一直不和,曾有个男子给陈小红发信息称,如果不能在一起就杀了他们全家。陈小红的老母亲也劝其妹周末最好不要回家,因为陈小红在外面的男人扬言要报复他们全家。

    出于无奈,剑拔弩张的陈小红、张山、赵可福三人决定碰面“对话”。当天,赵可福抱着最后的希望从安徽老家赶来和陈小红两口子谈判。陈小红提出只要赵可福能拿出8万元现金,她便跟着他离开这个家。

    见面后,赵可福表示先付2万元,其余的6万元分期付款。但当对方要求立字为据时,他又觉得这是个阴谋,拒绝了打欠条的要求。没料到张山却当场翻脸,边打赵可福边骂他是傻瓜;而陈小红并未上前劝架,站在一边冷眼旁观。

    挨了打的赵可福联想到这些年对陈小红的倾心付出,得到的却是一次次的被玩弄感情,顿时恶从胆边生,他决意报复陈小红。

    2013年6月14日下午,赵可福先后来到县城两个地方,专门购买了水果刀、榔头、起子,当晚溜到章村镇河干村东山自然村被害人陈家附近,等到夜深人静伺机作案。于是,便有了陈氏夫妇家中那血淋淋的一幕。

    4

    情断牵出命案真相

    赵可福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安吉县公安局依法逮捕,在高墙之内,赵可福彻底地向警方透出了整个事件的“内幕”,包括陈小红为杀害丈夫张山向其提起共同犯意。

    2013年7月9日,陈小红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安吉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时,离2009年11月30日第一次未遂命案案发,日历已翻过了3年8个月。

    安吉法院审理认为,尽管赵可福杀害张山未遂,但陈小红的行为同样涉嫌故意杀人罪,陈小红对这些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陈小红指使赵可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系共同犯罪;陈小红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亦自愿认罪,且已取得受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对辩护律师提出的陈小红属从犯的抗辩意见,经庭审调查,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虽未直接实施加害行为,但综合全案不足以区分主从犯,故不予采信。最终,安吉法院遂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陈小红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赵可福原以抢劫罪判处刑罚四年,并且生效已经执行完毕。但因有新证据证明赵可福实际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安吉法院进行再审。2014年1月10日,安吉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公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变更指控原审抢劫罪,并提交了原审被告人赵可福的讯问笔录一份、同案犯陈小红讯问笔录两份,以及被害人张山的询问笔录一份,证实赵可福因与陈小红有婚外情,受陈小红指使,携带水果刀意图杀害张山的事实;并指控赵可福与陈小红主观上有杀害张山的故意,客观上赵可福实施了用木棍击打张山头部,并用水果刀捅刺的杀人行为,两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赵可福对上述证据均无异议。

    法院再审认为,原审被告人赵可福与陈小红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对受害人张山非法剥夺生命的犯罪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两人系共同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现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故原判依法应予纠正。

    2014年1月17日,安吉法院再审后结合原审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与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判决撤销原审刑事判决,以原审被告人赵可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5

    属于累犯依法从重

    此后,湖州市检察院以被告人赵可福犯故意杀人罪,向湖州中院提起公诉;被害人陈氏夫妻的两位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赵可福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及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请无异议。湖州中院为其指定的辩护律师提出三点抗辩意见:被告人赵可福有自首情节,有协助抓捕陈小红的立功表现,同时本案系因婚外情纠纷引发,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湖州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可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赵可福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之内再次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赵可福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首先,赵可福如实供述同案犯基本信息,依法不能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不构成立功。其次,赵可福因婚外情萌生使陈小红痛苦的想法,其为报复而决意杀害陈小红父母。被告人赵可福为报复连杀二人的行为不属于酌情从宽的范畴。第三,赵可福故意杀人的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其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故辩护人提出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

    2014年4月24日,湖州中院经合议庭评议、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并作出决定,以被告人赵可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赵可福不服,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浙江高院经审理,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核准罪犯赵可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5年6月,罪犯赵可福的人生被划上了终止符。(文中除赵可福外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