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局“三步走”打响2015年度年报战

07.01.2016  16:20

      根据《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4年3月1日起,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2014年度,象山共有814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6年1月1日起,新一轮年报工作已全面开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切实做好2015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象山市场监管局针对辖区内市场主体面广量大、情况复杂、任务繁重的特点,从宣传、清理和拓宽三个方面入手,认真做好年报公示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强化年报意识。 将年报制度宣传到位,提高市场主体自主年报意识,督促企业及时开展年报工作。局所上下联动,将传单发放到办事群众手中,方便查阅学习,并实行基层网格监管人员包片责任制,将政策传达到辖区每户市场主体;确立专职监管员建立辖区企业主年报指导微信群,及时发布政策内容和业务操作流程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政府部门高效便捷的服务;广泛宣传企业年报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讲解企业年报的注意事项、虚假年报的法律后果和后续监管措施。

      二是清理数据,提高年报效率。 结合日常监管巡查,开展摸底调查工作,通过电话通知、现场核查的方式,对经济户口中存在的一些查无下落的市场主体进行摸底排查,联系财税部门、社保部门,争取与市场主体负责人、经营者取得联系,引导这类市场主体办理注销登记,确保业务系统在册数据与实际一致。

      三是拓宽渠道,延伸服务触角。 一方面,联系辖区内各乡镇工办,以工办反馈数据为依据,建立相关企业年报数据库,深入走访困难企业,安排专职监管员现场指导讲解。另一方面,联系象山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由事务所派专职会计师驻丹西市场监管所大厅,免费为有困难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年报服务,极大的方便了辖区内各乡镇的市场主体开展年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