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四举措扎实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27.01.2015  10:21

    洞头县采取四项措施,稳步推进工贸小微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截止2014年底,小微企业标准化评标率41.67%,超额圆满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一是业务培训,掌握步骤。加大对本局和镇街安监干部的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文件标准,使每个安监干部知标准,懂要求,会操作。     二是上门检查,依法告知。组织安监干部、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实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下达告知书,指出差距,提出要求。切实把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提高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扎实推进,严防走过场、走形式。     三是突出重点,典型示范。针对洞头现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指导服务,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等方面,对照创建标准,制定企业规范化实施方案。     四是与隐患排查结合,确保实效。将企业自评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要求企业按照制定方案、建章立制、排查隐患、整改自评、考核达标的流程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达标工作,重点督促企业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确保按时完成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