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扎实开展林业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

21.11.2014  13:18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职能,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诸暨市林业局组织相关科室对市林业局及市森林公安局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认真清理、完善,并对行政流程进行了再造。

  一、清理权力,摸清底数。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进行双向排查,清理出本部门所有的行政权力。既包括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规定的权力,确保权力无遗漏。共清理行政权力97项,其中行政许可15项、行政处罚69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

  二、再造流程,压缩时限。以科(室)为单位,制作本单位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对行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通过清权确权,力求权力流程最简、审批时间最短、行权成本最低、服务对象最方便。

  三、严肃纪律,追究责任。局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分管领导具体参与,并抽调精干人员认真清理。对不重视此项工作,消极应付,工作进展缓慢的科(室),予以通报批评;由于个人原因致使清理工作出现错漏、失误、拖延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诸暨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