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安监局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工作

07.07.2016  01:02

    自6月1日起,为切实做好“平安护航G20”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维稳安保工作,守好安全“责任田”和“自留地”,余杭区安监局根据统一部署,在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及基层基础大排查的基础上,对余杭区塘栖镇辖区内1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有储存经营企业开展“点对点”监管,建立特殊时期的重点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包干制”。截止日前,对11家企业的第一轮排查工作已结束,排查期间根据高度重视、隐患排查导向、重点突出、不留死角、整改到位等要求,同时结合省平安暗访组反馈的检查情况对11家企业进行了细致的排查工作,其中杭州争光塑料化工有限公司已经处于停产拆除状态,其他10家企业共排查隐患48项。
    一是全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开展此次排查工作。余杭区安监局每个人充分意识到本次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的排查工作不仅仅是平安迎检的需要,更是峰会前守好全局安全生产“责任田和自留地”的政治任务,必须以时不我待、全力以赴的紧迫感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日前局监察大队负责人在给11家企业负责人开会的时候申明,在峰会前这3个月里安监、公安部门、塘栖镇及11家企业已经形成了一个“11+3”的确保安全的责任共同体,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隐患排查表的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监管部门和镇街开展高频次的排查和抽查,确保在峰会前塘栖镇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储存过程中决不能发生事故。
    二是进一步建立互联、互通的联系机制。自6月1日起,局监察大队会同公安和塘栖镇及1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召开排查工作会议,反馈省、市暗访组和我局关于排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明确下一步排查工作重点,企业汇报当月的整改工作情况。目前已建立安监、公安、塘栖镇的排查人员及11家企业负责人、安管员的微信群,群内第一时间发布隐患自查、排查要求,要求企业每半个月做好隐患排查表的自查情况上报。企业必须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巡查、联防体系,做到进出企业人员实名登记和24小时应急值守,严禁重点岗位脱岗情况。同时严格要求企业对排查出的重点隐患甚至是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隐患应第一时间上报,严禁擅自处置。
    三是以隐患导向深化排查工作。此次排查工作就是一次峰会前排查隐患、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的过程,因此在排查过程中绝不是“走一走、看一看”做浮于表面的文章,按照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要求,发挥对于危化企业监管的专业性和严肃性,对于排查表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37项和工业气体单位的40项排查内容,执法人员逐一对照检查。现场对于安全设备设施、人员作业等方面排查绝不留死角和盲区,对于企业安全生产台账资料也是逐项翻阅、一一对应。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做到一般隐患立即改、重点隐患督办改,确保措施有力,责任落实。
    四是及时、迅速上报排查情况。针对第一轮排查情况,局大队与塘栖镇做好排查信息的及时汇总和抄告工作,分析目前危化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并对下一步排查方向和要求做好研判,要求镇街在整改期间做好督促工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对排查中发现的重点隐患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第一时间上报至局领导进行分析处置,同时对于排查发现企业的典型问题应及时配合局办公室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起到教育、宣传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