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者对房屋使用年限等信息具有知情权

12.01.2016  18:10

  近日,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小丽在杭找到了称心如意的工作,租房子的时候主动要求房东告知房子使用年限、房屋构造等信息。房东却很不愿意将这些房屋信息的“秘密”告知小丽。类似这样的情况,3月1日起杭州就不容许了。因为新修订的《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了。
  在新修订的《条例》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房屋转让或出租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将房屋结构形式、设计使用年限和结构改造情况等基本事项,在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中注明或以其他方式书面告知受让人或者 承租人。所以,根据《条例》规定,承租者对房屋的使用年限、房屋结构等问题具有知情权,因此在租房子时,租者应当注意培养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房东也应当在租赁合同中将相关信息明确,不以法律的约束为目的,增强责任感和义务感。
  另外,除了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告知相关信息外,房屋使用人也可通过一些渠道获知相关信息,此次事件的当事人小丽可以根据《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即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可以依据有效证件向城建档案机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出卖人或者出租人查询房屋结构形式、设计使用年限和结构改造情况等基本事项,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查询。城建档案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利用已开放的城市建设档案,方便公众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