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拿不到,钱也拿不回 原来房东签的字根本不作数

13.01.2016  08:38

为了给儿子读书,去年10月份,田先生看中了江干区新安花园的一套二手房,总价88万元。“是通过我爱我家中介选择的,比较合适就定下来了。

去年10月25日,田先生和房东签了购房协议,并把首付款打给了我爱我家中介:47万元。

本想房子的事情很快就解决了,然而,就在去房管部门过户的时候遇到了麻烦。“工作人员问房东住在哪里,房东答不出来,房管人员认为房东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这时候,房东的家人也承认,房东确实在智力上有问题。

着急买房的田先生急了,要到法院走流程,确定买房合同无效,需要一段时间,可他根本等不及。他提出房子不买了,让中介退钱。“不是我的问题,所以也不是我违约。

这一要求遭到了“我爱我家”的拒绝。“钱是打到第三方账户,不是我们说取就能取的。”中介承认这种情况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

这一等就是3个多月。直到1月4日,法院裁定下来了,房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合同失效。“我爱我家”表示会尽快帮助田先生办理退款。

钱可以退,但田先生觉得中介应该为此承担责任。“我自己非常信任中介,我只跟房东见过一面,觉得这是一个大牌中介,所以签字的时候并没有其它担心。

对此,房管部门表示,过户时首先要问出售人一系列问题,进行询问笔录是审核处理财产的正常流程,如果房东答不上来,就要求相关证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获得财产,但是要处理财产的时候,必须指定一个法定监护人,再到公证处去做一个承诺公证,确保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起码的生活和学习。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钱江晚报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