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

10.07.2016  09:11

农民工和个体户纳入住房公积金范围

鼓励“房票”、团购等方式购房

目前杭州宁波去库存比较理想 其他城市去化周期仍偏长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公布《浙江省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

在土地出让价格频繁刷出新高之际,加快去库存成主要目标,方案还限定了土地出让条件:在售商品住宅消化周期超过20个月,或者在售、在建待售及已出让待建商品住宅消化周期超过30个月,暂停供应该类用地。

2017年,浙江省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的控制目标是10-16个月,这被认为是合理水平。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方案提出了八个去库存招数。

省社科院区域经济所副研究员李明艳博士认为,这份《行动方案》的出台是及时且必要的。该文件与以往出台的单一刺激需求的“救市”政策有本质区别,这份《行动方案》更加着重于促进供给与需求匹配。拿住宅商品房来说,一方面是大量商品房积压,一方面是很多人没有自己的房子。这其中有住房产品设计不满足需要的问题,也有周边设施配套不齐全的问题,也有价格高出购买力的问题等等,《行动方案》中都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措施。同时,借“去库存”促使房企转型升级,对房企未来的发展方向给出了清晰的定位。

第一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新开工实物安置项目,棚改货币化安置率原则上要达到50%以上。将城镇危险住宅房屋改造、重点镇棚户区改造纳入棚改政策支持范围。创新“房票”、团购等方式,引导购买库存商品住房。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棚改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货币化安置是旧城改造中比较推崇的新方式,像曾因2号楼整体倒塌被外界关注的宁波徐戎三村,小区棚户区改造时,有七成住户选择货币安置方式,搬进新建商品房小区。

去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出借202亿元,支持浙江10个县市14个棚户区改造。首批名单中,金华二七新村改造项目拿到30亿元放款,征迁时推出“购房券”: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房屋评估价值10%的奖励;6个月内在市区购买一手商品房,再增加15%的购房券结算奖励。

台州路桥区安置补偿单价为7600元/平方米,与区内中低档商品房价格基本持平,动态调节至一年一定。

杭州市政府去年也明确,被征收人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并且在一年内购买住宅房屋,最高可以享受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的42%的货币补贴。

第二招: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购房需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理确定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进一步满足群众购买首套和改善型普通住房的信贷需求),并纳入地方贡献度评价体系。各地要加大引进人才购房、租房补贴力度,并切实落实国家有关外资准入和外籍机构、个人购房规定。

相较于金融机构,公积金对自住型和改善性购房的支持力度,去年就开始显现。目前,省直公积金、杭州市公积金职工及配偶共同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比之前提高了20万,首付比例也有下降。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潘杰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