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名离婚能分一半吗?答案很多人可能没想到

19.05.2017  23:33

  一直以来,房产证署名与房子属于谁的问题一直深受广大购房者的关注。其中,“房产证加名离婚能分一半房产吗”更是时常听到身边的人问起。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房产证上写了我的名字,那么房子肯定是我的,未来如果要分房产,就要分我一份。其实不然,某些情况下,房产证上即使写了你的名字,房子也不一定是你的。

  前两天,小斗君遇到了一个房产证署名与房子归属问题的案例,极具代表性,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

  我的一个同学佳佳去年年初结婚,结婚前她老公的父母就已经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子就登记在她老公的名下。后来,两人又一起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新买的这套房子登记在俩人的名下,房产证上写了他们俩人的名字。结婚后,在佳佳的强烈要求下,原来那套房子的房产证上也加上了佳佳的名字。

  今年年初,俩人因为要孩子的问题炒的不可开交,最终闹到了要离婚。离婚自然要涉及到财产的分割,而他们俩最大的财产就是那两套房子了。佳佳觉得,两套房子的房产证上都写了她的名字,每套房子都有一半是她的。但是等到法院判决时,她发现她只分得了新买房子的1/2,而原来那套房子根本就跟她没有任何关系。而且,新买的房子由于还在还贷中,房子也不能直接按照现有价值一分为二,还要减去未还贷款额后再分配。

  其实,佳佳的例子并非个例,而是非常常见的。现在,房子已经成了结婚的必要条件之一,买房结婚也是很多年轻人的选择。如果是小夫妻俩一起买房,那么房子自然是属于他们共同所有,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了,并且房子已经登记在一方的名下,那么即使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另外一方的名字,房子仍然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跟另外一方没有任何关系。

  其实,这也不难理解。现实生活中,不乏贪图他人财产而通过结婚再离婚的方式,分得对方财产的案例。对于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肯定是不提倡,需要打击的。新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明确了婚前个人财产的范畴,对婚前个人财产有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涉及到房产的,因为房子的购买时间、购买人、房产证权利人等有所区别,导致最终房子的归属也不一样。而婚前个人购置的房产属于个人所有,很好地保护了个人的权益,也可以使结婚的目的更加纯洁。

  除了上面的案例之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于其他情况房子的归属问题也做了明确的规定。例如,婚后如果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出资人子女的名字,那么,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而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即使只写了一方子女的名字,此套房子仍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当然,除了上述的情况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房子归属的案例,接下来小斗君将继续和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