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网络广告“傍名校”被查

16.07.2015  19:31
本报南京讯(刘鸿源 记者薛庆元)“学区”是目前大多数家长购房的重要考量标准,而一些房产商也利用了家长的这种心理,在广告中傍着名校做出“学区承诺”。不久前,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淳溪分局查处了一起“傍名校”互联网广告。
  4月15日,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淳溪分局的执法人员在检查本地互联网上发布的网络广告时,发现某网站发布的某小区房地产广告的宣传内容中含有“高淳某小区是高淳某某小学、某某小学双名校学区房,给孩子最灿烂的起跑线”等升学承诺用语。该房地产广告语利用了学区房作为房屋的卖点,正迎合了家长的心理和需求。
  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淳溪分局工作人员认为,按照《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通过教育部门的核查,该小区也并不在高淳某某小学与某某小学的施教范围之内。因此,该广告不仅含有违规升学承诺,而且广告内容不属实,属于虚假宣传。最终,依据相关规定,责令该网站的经营管理者立即删除带有误导公众性质的虚假广告,并且给予3000元的行政处罚。
  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夏勇表示,目前,城市中许多户外房地产广告都会做出学区、升值等承诺,实际上都属违规宣传,真实性有待商榷。而面对许多家长追捧学区房的热潮,消费者还应冷静理性看待,如有疑问,可去教育部门查询欲购房实际所在的学区位置,以确保所购买的“学区房”真的设在学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