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税申报缴纳启动 三类住房需缴纳

09.10.2015  12:07
 10月起,重庆市正式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对象是独栋商品住宅或建面单价超过13192元的住房,以及在此间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  重庆市地税局9月28日公告称,2015年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缴纳将于下月启动,10月期间,可到个人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税机关或拨打 12366税务热线主动申报。征收区域为主城九区,对于经地税机关通知申报后仍不申报纳税的市民,地税机关将依法采取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提请阻止 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税务部门解释税率时表示,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2011年1月)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三无人员”第二套普通住房没有免税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