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房产公司若隐瞒关键信息发布广告 涉嫌民事欺诈

11.07.2016  13:37

   浙江在线7月11日讯(钱江晚报记者朱浙萍) 微信上帮人点赞、转发,就可以拿礼物。朋友圈里这样的消息不少,不过也经常产生纠纷。很多人可能都经历过。

  昨天上午,金华市民张女士就向记者投诉,金华有一家叫中梁·首府的房地产公司,通过几个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只要连续两天转发这条消息,就可以获赠一瓶1.8L金龙鱼大豆油。

  “有这样的好事吗,转发一下就一大瓶油?我感觉可能不靠谱,可是我婆婆看见了,老人家嘛,就非常相信,转发了两天,9号一大早很兴奋,就要我送她去房产公司领奖。”

  张女士说,那天一早他们去的时候,现场来了很多人,排起很长的队伍。

  可是快轮到他们的时候,工作人员却突然说,活动送油是有限量的,礼品已经领完了,没有了。

  很多人都不干了,微信广告里可没有说明限量啊。

  张女士发现,领奖现场的易拉宝广告上,的确写了“每日限量,送完即止”的。“但要转发的微信上,根本就没有写。这是不是故意的,就是为了骗大家转发啊?”

  “工作人员就说让大家登记一下,说第二天再来吧。我本来想算了,可是婆婆不肯,还要来。”张女士说,所以昨天一早,她又陪着婆婆去了一次,结果还是没有领到。

  “而且工作人员态度也非常差,反说我们贪得无厌。”这一下,张女士真是生气了:“他们这样忽悠人也真是太过分了。”

  记者拨打房地产公司的电话。

  记者:为什么迟来的人就没有送油了?

  接待人员:转发两天送这么大一桶油,那我肯定是有限额的,不可能说无限制每天都来领吧。

  记者:那为什么微信广告上没有说明是限量的?

  接待人员:微信广告里为什么没说明,我也不知道。

  记者:那前一天你们说登记了,今天再来领?

  接待人员:没有的事,我也不知道谁说的。

  对此事,记者也采访了浙江赤松律师事务所贾立新律师。

  贾立新律师认为,这一事件的性质是很清楚的,属于一种民事欺诈。房产公司隐瞒关键信息,发布虚假广告,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甚至可以向法院起诉。

扫码分享到手机

(本文来源: 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吴红梅)

版权声明

凡注有衢州日报、衢州晚报、掌上衢州或衢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衢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独家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 为"衢报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