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户申请廉租房家庭进入公示

21.11.2016  19:40


根据《杭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杭州市区廉租住房2016年第11期共有109户申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准入条件,自11月19日起在本网站通知公告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

杭州市廉租住房保障是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立的一项住房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实物配租、住房租赁补贴和租金减免等三种保障形式。现阶段,杭州市主城区已实行廉租住房业务属地办理,市区家庭如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含)且符合其他相应条件,均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区住建局申请廉租住房。此外,自7月1日起,市区廉租住房收入准入条件已从人均1860元(含)/月以下放宽至2047.5元/月以下,使得住房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惠及更多住房困难家庭。

据悉,本期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中实物配租61户、货币补贴22户。另外,按照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文件规定,原公租房配租家庭因收入、住房等发生变化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可办理廉租住房租赁手续,本期申请公租房保障转廉租房保障家庭为26户。

对于以上公示的申请家庭,市民如发现其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及其他相关情况,可于12月4日前拨打电话87709573进行举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12月5日至12月9日,前往户籍所在的区住建局领取《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


(冬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