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首次认定114户党员诚信岗

21.03.2017  23:02

  3月22日,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安吉县个体劳动者协会联合下文,认定王宁等114名党员经营户为全县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员诚信岗。
  为进一步深化个体工商户党建工作,加强个体工商户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整体素质,激发个体工商户创业创新积极性,打造诚实守信文明有序市场环境,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县个体劳动者协会从去年开始,在全县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开展了创党员诚信岗、党员示范岗和党员先锋岗“三创”活动。同时,成立了“三岗”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意见、岗位创建标准和党员履岗责任书,以确保创建工作的有序推进。
  据了解,个体工商户党员岗位认定工作,由安吉县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党委牵头,通过自我申报,组织推荐,综合审核,结果公示“四个”程序进行考核。考核采用计分制,政治意识30分,自我形象30分,组织纪律20分,社会服务20分,综合考核得分之和大于等于95分为合格。考核合格后将名单通过政府平台向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通过后,并在长三角商务网、《安吉新闻》等平台上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若无异议,方可认定。岗位认定原则上每年认定一次,三年复评一次。
  此外,党员经营户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党员履岗责任书》中所认领岗位的相关要求,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以下处理:责令停止违反《党员履岗责任书》的行为;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批评,本人提交书面检讨,予以公示;取消当年度各种评先评优资格和慰问等优惠补助资格;根据具体情况报送上级党委作为本年度不合格党员;违反法律法规者,移交司法机关和纪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