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校进入“依章办学”时代

26.05.2015  19:01
  •       5月26日,浙江省高校章程建设新闻通气会召开,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吴永良主持会议。经专家论证、网站公示、厅长办公会议审定、报教育部备案,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成为我省首批通过高校章程核准并正式颁布的4所高校。据悉,这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我省核准的第一批高校章程,标志着我省高校正式进入“依章办学”时代。
          “章程制订的过程也是学校梳理自身发展的过程,有了章程,既为学校发展战略目标落地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学校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浙江农林大学发展战略管理处处长侯平在介绍本校章程时说,该校的章程较好地体现了学校特色,比如将“学术资源资本化”列为学校基本职能,倡导师生参与创新创业。浙江中医药大学章程除凝练了办学理念、使命和愿景外,还梳理了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就理事会、教育基金会、校友会等事项进行了阐述,并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开展宗教活动。浙江传媒学院章程重点突出艺术和传媒特色,将重视人才的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写入章程,彰显了地方本科高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服务的功能,还对学术委员会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教授治学”的有效实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作为首批唯一的高职院校,其章程也独具职教特色。“在修订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高职教育的开放特征,在共性中寻找个性,在校企工作、合作办学等方面给予了充分关注。”该院党委委员、宣传部长陈云涛介绍。而对于社会上比较关注的高校专业新办、停开等问题,省教育厅高校章程论证专家委员会成员、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副书记陈寿灿表示,大学章程的制订即是对上述问题最好的约束。“章程是关于高校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的根本性文件,对大学和大学举办者之间的权力进行了明确和划分,这也意味着今后高校必须按章办事,即使‘有权’也不能‘任性’。”他说。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要求,近两年来,我省加快推进高校章程建设,出台一系列政策,先后遴选了16所高校开展章程建设试点,并在试点过程中注重积累、总结有关经验,培养了一批章程论证专家。与此同时,我省一方面要求高校制订的章程必须有助于明晰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明确自身的特色定位和发展目标、接受社会监督,使“照章办事”成为高校的共同准则。另一方面,省教育厅也进一步简政放权,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努力做到依章程管理高校。目前,省教育厅已把专业设置、一般科研项目评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权等事项都下放给高校,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由20项减少到12项,行政管理类事项由62项减少到32项,取消了31项检查考核评估表彰事项。
          接下来,省教育厅还将研究建立高校章程的执行监督机制,促使高校真正依章程办学治校。按照计划,到今年年底前,我省所有公办高校全面建成“一校一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