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8.01.2016  12:11

  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早。2002年,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了建设“信用浙江”的重要决策。2003年,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日报》发表了《努力打造“信用浙江”》的署名文章,进一步加快了我省信用建设的进程。不久前,省委书记夏宝龙在我省召开的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提出,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重拳打击逃废债行为”。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推进下,我省信用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近年来我省社会信用建设主要工作
  (一)注重规范发展,信用规章制度体系逐步完备。我省累计出台了信用工作政府规章1部、相关制度措施18项。近年来,先后出台了《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浙江省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办法(试行)》、《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指导目录(2014版)》、《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等一系列信用规章制度。《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浙江省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已列入省人大、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
  (二)注重夯实基础,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我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率先实现了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的对接、联动,累计交换21个行业(领域)、37大类、322个指标项的信用信息,交换总数达700多万条,超过国家要求的不少于100万条的标准。截至目前,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法人信用系统汇集了工商、质量、税务、环境、劳动保障、海关等46个省级部门报送的278万家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信用记录,数据库指标项达288类2009项,数据量达4亿条;个人信用系统共汇集了24个省级部门报送的5612万户籍和流动人口信用记录,数据库指标项达56类542项,数据量达6亿条。
  (三)注重以用促建,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实现新的突破。目前,“信用浙江”网查询量已突破8000万次,日均查询量达到10万次。2009年,我省首创在省重点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实施第三方信用报告应用制度,目前公示的企业信用报告达10491份。我省从2009年开始将各级法院3-6个月判决未执行的案件信息在“信用浙江”网上公开发布,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有效缓解了案件“执行难”问题,至今累计执结案件1470547件,执结率为91.2%,执结案件总金额达547.15亿元。2010年至今,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为省级有关单位提供信用信息匹配、校验和核查等专项服务18次,核校信息条数约767.7万条,其中,为省科技厅、省文明办、省商务厅等11家省级部门在12个批次评优评先活动中核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23164个次,有效发挥了信用记录在奖优罚劣中的作用,提升了参评主体的诚信意识。
  (四)注重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为切实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主体的惩戒力度,我省制定印发了《浙江省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召开了“浙江省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新闻发布会,我委率先发布了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的3家企业。目前,省级13个部门出台了失信黑名单制度,“信用浙江”网的失信黑名单专栏已公示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消防安全、旅游、税务、行贿犯罪等10个领域的失信黑名单企业和社会组织共78家,个人共495人。
  (五)注重营造氛围,诚信文化宣传力度明显加大。今年7月,我省按照国家发改委部署,率先在“信用中国”网举办了“信用浙江周”系列宣传活动,得到国家和省级媒体的充分关注。《中国改革报》先后在头版刊登了对谢力群主任、徐幸副主任和我省企业信用报告应用成效的专访文章。浙江卫视作了“浙江成为首个‘信用中国’上线省份”和“浙江:率先开展信用信息全国互联共享”的专题报道。中国经济导报、浙江在线等媒体均对相关活动进行了报道。《人民日报》刊登了我省“守信通行,失信难行”的典型经验,《浙江日报》以“信用浙江,关乎你我他”为题作了专版宣传。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影响力日益扩大,全年累计有20多个兄弟省区市到我省调研学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省将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调研时提出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要求,以国家要求、社会需求为牵引,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扎实推进信用建设的各项工作,努力使我省的信用建设上水平、出特色。
  (一)加强信用法规规划建设。一是推进《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浙江省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立法进程。二是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最新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十三五”信用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一体化信用平台建设。一是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按照“五统一”原则(“统一信用代码、统一数据库、统一共享交换体系、统一公示发布系统、统一目录和标准体系”),统筹谋划省、市、县三级信用信息的归集、交换和共享。二是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指导目录,修订形成2016版指导目录。三是全面落实 “双公示”制度,提高和规范信息共享公开水平,提高及时性和全面性。
  (三)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一是研究制订全省统一的“黑名单”认定规则、目录清单,推动省级各部门加快建立“黑名单”制度,精选典型案例报送给国家平台。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
  (四)全面加强各领域诚信建设。一是按照“以用促建”的原则,深入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二是指导各部门制定2016年信用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召开一次全省信用工作总结汇报会。
  (五)加强信用建设组织领导和试点示范。一是强化信用建设考核约束。调整完善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文明城市、法治政府考核有关信用建设的评价指标,将国家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纳入考核内容。二是继续做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落实示范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