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上作书面交流

30.06.2017  05:12

6月25日至26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于内蒙古兴安盟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张裔炯主持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中央宣传部副部长鲁炜,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巴特尔等领导出席会议。民族八省(区)以及民族进步创建重点省市的分管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宣传、统战、民族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我省作为民族进步创建重点地区,以书面形式作了会议交流。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冯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主任楼炳文及省委宣传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这次会议。

刘延东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指明了方向。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巩固发展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刘延东强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贯彻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要求,丰富创建内涵,提升工作效能,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要与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相结合,精准帮扶、政策倾斜,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要大力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各族群众得实惠、心连心。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形成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让各族群众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用宪法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和谐。要健全共创联动格局,重在平时,重在交心,提高创建工作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我省是少数民族散居的代表性省份,有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景宁畲族自治县,也是少数民族人口流入大省,现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240万人,55个少数民族齐全。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努力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步小康、维护民族团结和谐上走在前列。十二五期间,景宁畲族自治县和18个民族乡镇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3.4%,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23.5%,两项主要指标均快于全省平均增长速度,快于少数民族“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两个10%的目标速度。特别是通过一系列帮扶举措,全省1.1万户、4.59万少数民族贫困人口高标准消除了绝对贫困现象。近年来,我省在城市民族工作“三进”的基础上,继续发扬开拓创新的精神,着眼点上提升、面上拓展、线上延伸,探索开展了“四微”建设、分级培育、重点管理等实践创新,有效促进了各民族的交流交往交融,推动了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我省城市民族领域和谐稳定的局面,2016年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上,我省作了经验交流。近年来,全省有8个单位和13名个人被国务院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30个集体和55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15个单位被评为全国示范单位,104个单位纳入省级培育名录,通过培育和树立一大批典型示范,推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形成共建共创共享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