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26.04.2016  00:51

  4月28日,全省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座谈会在金华市召开。全省除嘉兴、舟山外的9个地市及山林纠纷调处重点县山林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汇报交流今年第一季度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情况,并就《浙江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规定(讨论稿)》进行了充分讨论。

  第一季度我省山林纠纷形势总体保持稳定,有关市县对重大的历史积案保持高度警惕,敏感地域的纠纷均设置了相应的负责人、责任人。但是随着不动产登记改革的深入,调处工作也面临着职责划分不清、人员机构变动造成力量减弱等问题。对此,省林业厅要求各地山林纠纷调处部门,不管职责如何划分,立足于更好地解决纠纷这一根本目标不能变。要看到调处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严格按照预案来办理,做好林业部门应该做好的事。对存在隐患的纠纷,要及时做好工作,能调处的积极调处,一时调处不了的,也要保持稳定,为G20峰会在杭州顺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省林业厅将继续加强山林纠纷调处工作。一是组织各地开展一次山林纠纷排查专项行动,并要求各地从现在至G20峰会结束,每月上报上月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及时了解、发现、掌握纠纷情况动态;二是认真修订《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并定期组织演练;三是征集修改意见,尽快出台《浙江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规定》,规范调处程序;四是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力度,争取调处好一批“老大难”纠纷。(厅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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