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示范性家庭林场标准

05.08.2015  22:16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林业经营体制,大力支持培育家庭林场的发展壮大,切实增加林农收入,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近期省林业厅制定发布了《浙江省示范性家庭林场标准》。

  标准主要包括家庭林场的术语和定义、示范性家庭林场的登记条件、重复登记年限等。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助于进一步理清家庭林场的性质及权属问题,明确不同种类家庭林场的经营资质及经营规模的不同要求,规范如何合法合规地利用林地经营权。

  随着标准的实施,将为我省创新林业经营主体的具体实践提供法律依据。使农户由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有效解决家庭承包责任制后林地细碎、生产规模小,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先进实用技术推广难,经营水平提高慢等诸多问题。能创新林业发展新机制,促进林业现代化进程。(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