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切实加强高校廉政建设

03.12.2014  10:21

      12月2日下午,记者从我省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之一的高校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宣讲会上获悉,2009年至2013年,我省检察机关共查处高等院校职务犯罪案件76人。

  据介绍,全省检察机关查办的高校职务犯罪案件,涉及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树人大学、浙江传媒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嘉兴学院等20余所院校。被查处人员大部分是学校领导和中层负责人,其中包括浙江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白某某、杭州师范大学原副校长谢某某等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45人。

  目前,高校腐败出现案发领域、环节集中的趋势,我省检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科研经费管理、招生录取等环节。这其中,基建领域又是“重灾区”,占查处案件总数的60%以上。与此同时,涉及科研经费的职务犯罪案件也较为多发。

  省检察院表示,建设高校廉政,一方面要通过法治宣传、廉政党课、警示教育等方式,让高校教职员工增强法治意识和廉政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以实现刚性的法律约束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