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破冰试行

30.03.2017  23:38

 

【本站3月30日讯】近日,平湖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通过了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物价局等四部门的联合审查,标志着该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同时也标志着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正式破冰试行。

2016年,我省根据国务院和四部委的部署,选取了平湖市、德清县、浦江县、江山市、定海区等五个地区作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和针对五个试点县的指导意见,计划通过推进改革,在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基本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广泛应用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措施;初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基本反映或逐步提高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平;逐步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农民群众节水意识明显提高;初步建立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长效机制,各类农村基层用水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作为全省首批5个试点县之一,平湖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建机构、广调研、深分析,充分结合地方实际,明晰改革思路,率先编制完成了实施方案。该市以坚持“节水减排、稳粮促调、建管并重、简便可行”为总原则,综合运用价格杠杆、补贴奖励等措施,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建立分档水价、精准补贴和用水奖罚机制,健全农业用水管理体系,引导农业用水户增强自主节水意识,努力改变农业生产粗放用水方式,并逐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机制。

平湖市农田水利基础条件完备,是我省首个实现地下管道灌溉的县(市、区),地下管道节水灌溉实现全覆盖。两个试点灌区提水首部已配备量水设施,实现农业用水实时动态计量监控。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体系健全,全市8个镇(街道)82个村创新建立了村级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明确管护主体及责任,且目前已实行小农水设施维修管护市级10元/亩、镇配套5元/亩的补助政策。此外,该市农业用水管理实行“一把锄头放水”,集中由放水员统一管水,且该市灌区用水户现状已承担了部分水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础较好。

为了确保改革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平湖市引导和鼓励农户参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改革方案中明确超额加价水费及节水奖惩对象范围延伸扩大至农户,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户的节水积极性。为了让农户统一思想,该市创新提出建立农业用水“村规民约”的新举措,灌区内用水户经民主表决后,共同认可并执行用水奖惩机制。

平湖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最终效果在于达到“两不变三受益”。“两不变”,即在现有财政补贴政策基础上实施,不明显增加财政负担,不明显增收农户水费;“三受益”,即通过改革达到节水、节能、减排、增产,减轻村自筹资金负担,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目标,最终使村集体、放水员、农户三者受益。预计实施改革后,该市试点灌区将节水17万方,节电5024度,减少铵态氮排放7.8 公斤,总氮排放11.8公斤, COD排放242.5公斤,水稻增产约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