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修订三包目录征求您的意见

25.01.2018  17:17

我省修订三包目录征求您的意见
修订草案拟增加住宅电梯、电子坐便器、空气净化器等15种商品

    根据2017年5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我省正在对2011年《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进行修订,新修订的“三包”商品目录保留了原目录中20种商品,拟新增15种商品,共计35种。据悉,新修订的“三包”商品目录现已在浙江省工商局官网予以公告,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非常期待消费者在公告期内提出意见建议。
  随着我省经济和消费升级,许多新兴产品和智能产品普遍走入城乡居民家庭,为更好的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省工商局会同省质监局、省商务厅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对相关商品生产企业、大型商超、电商平台、行业协会和检验机构进行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对2011年《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三包”商品目录对国家已出台的三包规定与2011年《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修订)》重复的和淘汰萎缩的10种商品进行删除,同时保留20种商品,拟新增住宅电梯、电子坐便器(盖)、空气净化器等15种商品,共计35种。
  据了解,从去年5月份开始,浙江省工商局对全省近几年12315举报申诉系统数据库中的消费者申诉数据进行了调取、整理,并按照行业分类进行梳理,列出了消费者重点咨询、投诉的商品目录。针对存在的问题,9月底,该局征求各市市场监管局意见,组织对生产企业、大型商场、专业市场、超市、行业协会、检验机构等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修订)初稿。10月中旬,会同省质监局、省商务厅进行多次调研和意见征求,在以上基础上,省工商局整理形成新的《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修订)》意见稿,并连续召开了四场三包商品目录修订的座谈会和电梯纳入三包商品目录专题座谈会进行论证,广泛征求专家、企业和消费者代表等多方面的意见。具体修订内容包括:拟删除家具、家庭装饰装修服务、影碟机、饮水机、轿车、阴极射线管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液晶电视机、MP3、MP4、MP5等10种现行法律法规已有规定或萎缩淘汰商品;因市场需求,保留商品房、平板电脑、数码照相机、电动助力自行车等20种商品;拟新增住宅电梯、电子座便器(盖)、空气净化器、行车记录仪等15种商品。
  那么,修订后的三包目录与2011年版的老三包目录相比有何特点呢?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与当前的消费热点进行了有效的对接,对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和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作了进一步明晰,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消费水平更相适应。 一是“三包”商品目录的种类做了较大范围的调整。 近几年来,国家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出台了部分商品的国家三包,国家三包高于或相同于2011年浙江省三包的商品进行了删除,如汽车、家具等商品;对一些市场淘汰萎缩商品做了删除,如MP3、PM4、MP5等手持视频产品等。同时,新兴产品的不断出现,商品智能化、一体化,特别是电子类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很快,并普遍走入城乡居民家庭,新增了15种商品纳入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 二是更加注重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保护,把住宅电梯纳入三包商品目录。 重新修订的三包商品目录中我们针对目前住宅电梯安装使用非常普及,全省拥有各类电梯48万部,每天乘坐电梯3亿人次,电梯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将住宅电梯纳入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非常必要,是全国首个将住宅电梯纳入三包商品目录的省份。 三是保护水平均高于国家三包商品规定的标准。 重新修订的三包商品目录中的35种商品均为未纳入国家三包商品规定的或高于国家三包商品规定标准的商品。
  目前,新修订的《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修订)》已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予以公告,如果您有意见建议,请于2018年2月2日前,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浙江省新三包商品目录》具体内容请登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民意征集”栏查看。

 

附件: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修订)意见征求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