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打110报警:我自首!我强奸了一个女的

12.12.2015  08:31

12月3日早上8点,建德警方接到一个小伙子报警,“喂,公安局吗?我刚把一个女的强奸了,我自首!你们快来吧,就在市政府旁边……

小伙自称在府西路一个小区门口。新安江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那儿确实站着个小伙子,身高一米八五左右,人蛮精神的。民警问他,受害人在哪里?小伙子看到民警竟然笑了起来,说自己是乱说的。

他说他叫我们过来,就是想找我们聊聊天。”民警说。

小伙子姓胡,34岁,淳安人。就在他报警之前,他跟女友吵了一架,女友拎着包摔门出屋,走了。

我太难受了,很想找人倾诉倾诉,但我翻遍手机通讯录,一个能找的人都没,我就给你们打电话了,要不编个厉害点的,怕你们不来……

在带胡回派出所的路上,胡还在不停地絮叨,说自己以前犯事被公安抓过,觉得跟公安聊天没心理负担,所以,心一急就想到了打110。

胡某说,3年前,他认识了女友小蒋,因为有了小蒋,他才打算好好过日子的,“我对她是真爱,为了她我好好找了工作,在KTV里当服务员,老老实实干了这么多年。但是KTV分白班夜班,班头很乱的,领导老是临时安排我换班,次数多了我女朋友就不高兴了,怀疑我有猫腻,不停地跟我闹。

民警联系上胡某的女友小蒋,“我们首先是确认她有没有遭受胡某的不法侵害,从姑娘说的来看,胡某确实是报了假警。

小蒋说,因为男朋友样子长得好,加上又在KTV上班,她常担心他花心。这段时间,胡频繁“换班”,更加深了她的疑虑,所以才会屡次找他吵嘴。没料到他居然做下这种荒唐事。

民警对胡某的一些说法做了进一步核实,2004年,胡某确实因在杭州抢劫,被判7年有期徒刑,出狱后又曾在建德市区有过盗窃电动车的记录。

最后,胡某因谎报警情、浪费警力资源,被建德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天、罚款200元的处罚。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郑亿 通讯员 余炫 翁翔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