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进一步部署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29.06.2016  11:46

 

【本站6月24日讯】6月23日,我厅下发《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和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水建〔2016〕16号)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隐患排查,完善预案体系,全面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杭州G20峰会顺利召开提供可靠的水利安全保障。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当前,我省正处于梅汛期,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由于前期我省多数地区持续降雨,山体土壤含水量已处于饱和,再遇大风大雨天气,高边坡、挡土墙、深基坑、围堰、隧洞等坍塌危险增大,高大模板、建筑工地塔吊、脚手架等发生倒塌可能性增加,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各地各单位务必清醒认识到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杭州G20峰会顺利召开提供可靠的水利安全保障。

 

二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要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汛期和“五一”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水建〔2016〕12号)和《平安护航G20水利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汛期水利安全检查与督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亲自督促检查,逐级、逐专业、逐岗位、逐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完善问责机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要进一步强化风险预判,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要求,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并按照《平安护航G20水利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于6月底前上报重点问题和隐患任务清单。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开展督促和执法检查,对列入任务清单的重点问题和隐患逐项落实整改,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和度汛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四要进一步完善预案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汛期特点对各项应急预案进行再检查再完善。要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的有关要求,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工情以及地质灾害情况,加快完善预警预报设备设施,加强工程工况监测,畅通信息传递渠道。要加大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要加强与防汛、安监、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进一步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应急物资、队伍准备等,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项措施到位。

 

五要进一步加强巡查,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工程度汛方案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密切关注汛情和险情,第一时间发布险情预警。切实加强汛期安全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做好汛期安全值班值守工作的不定期抽查,对擅离职守的情况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进行问责。